本报网版专稿(沈峰)
虽然在现代化都市的深圳很多人都以“打工仔”自居,有些纯粹是得了便宜卖乖,总经理们不也振振有辞,给董事长打工嘛!董事长还会随声附和:我们也是给国家打工嘛!其实真正拥有打工仔的身份时,他们断然是不会如此潇洒的。来深圳以后有过多次求职打工的经历,我的感觉是:打工如救火,跳槽若离婚。
打工是辛苦的,有时也不光是辛苦两个字就能一言以蔽之。且不论离乡背井、居无定所的苦涩,也不道四海为家、举目无亲的辛酸,这类儿女情长的事情似乎女人考虑得更多一些,有志打拼天下的男人们更看重工作上的成就和事业上的辉煌,但就这方面的内容而言,打工如同救火。曾经服务的公司虽然也是“劳动人民当家作主”,但由于加入了外方的合资,又地处经济特区,职员中就有了几种人的分别,待遇方面以外方职员为最高,中方职员中,只有固定员工才享有户口和住房上的安排。这样就可能同在一个部门,干着同样工作的人员仅仅因为身份的不一样而在待遇上差别甚远。当然也不乏多年媳妇熬成婆的,转为正式员工,但身份的转变有如早期的工人转干部,决定于许多的因素,不象考大学有个录取分数线,很难说什么是决定因素,也未必一定就单单直接挂钩于对单位贡献的大小。因为身份上的不同,对短期人员的工作安排往往缺乏系统性和计划性,而是就象救火队员。工作性质使然,岗位变动十分频繁,哪里工作急了就将打工者支向哪里,一旦火扑灭了,或者可能的隐患排除了,打工者的打工生涯亦可宣告结束也,不是升迁,而是卷铺盖走人,一般的打工者往往只有栽树的份。
打工者是不安定的,于是打工总是和频繁的跳槽相联系。在深圳,“双向选择”得到了广泛的认同,没有比跳槽更让人感到平凡和普遍了。跳槽的感觉因人而异,有人觉得特简单,可以一个月走马灯般的换上好几家公司,有人觉得万般艰难,心眼活动了很多年,跳槽两个字仍然只是停留在嘴边。
大凡跳槽,最初的感觉总是艰涩的,这意味着将失却以往所有的光环,一切都需从头来过,重新证明自己并让人认识自己。但实际体验时,其实也并没有在跳槽前想象的那般痛不欲生。当然以前没有光环者会更轻松一些,正好结束过去开辟未来。和离婚的共同之处在于,第一次痛下决断时最为困难,回数多了也就习以为常,不以为怪了。“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人才流动是时代不可遏止的潮流,在不断的选择中找到自己位置也是大势所趋。比较以前换个单位有如登天的年代,如今的人们要幸运和幸福多了。但是以跳槽的方式来找到自我并证明自己的价值同样存在着一个“度”的问题,过于频繁和过于保守都不利于个人的发展。跳得好,天地顿宽,跳得不好,也会平添无尽的烦恼。“人挪活,树挪死”,从某种意义而言,时时去感受一下外面世界的精彩和无奈也是一件不无意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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