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红红火火的招聘活动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公司”,他们玩着挂羊头、卖狗肉的伎俩,在招聘会上虚张声势,实为打招聘幌子而攫取应聘者在面试、实习中的创造成果,应聘者由于疏忽大意上交了自己的创作,却无法取证那就是自己的作品,只能哑巴吃黄连。
据市版权局版权管理处武处长介绍,如双方在招聘考试前没有诸如“应聘者应试创意可由公司任意处理”之类的约定,这些公司的这种操作已构成侵权行为。
广告创意“集体失窃”
搞广告设计的小周在网上看到某广告公司欲招聘策划人才,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寄出了个人简历与求职信,很快他就收到对方的回复。回函中,对方要小周完成几份广告创意,并表示如果设计令公司满意,即可录用。没料到,小周挖空心思完成广告策划试题并寄回该公司后,再发电子邮件对方不再回复,打电话询问,对方也一再推三推四。事后,小周听一些同学说,他们也被该公司“宰”了一刀,从没见该公司录取过谁。后来从公司内部探知,其实它根本就不想网罗人才,只是想网罗创意。小周和他同学的创意“集体失窃”了。
影视片头“错许情郎”
影视专业毕业的小俞最近特别郁闷。她花两个半月时间,以自己每月800元的实习工资,为一家公司设计了许多电影片头的三维动画,她希望能成为这家公司的正式员工,可当她上交了自己的得意之作后,公司马上换了一副嘴脸,用种种理由把她拒之门外。
软件设计石沉大海
某电子学院的毕业生小李也有类似的遭遇。他在应聘一家软件公司时,对方要求他设计一套平面软件,完成之后再考虑录用。因为这个公司开出的待遇非常诱人,小李想都没想就摞袖子干上了,可对方拿到他花了半个学期设计的软件后就杳无音讯,更别提报酬了,小李欲哭无泪。
侵权行为多发行业:录音、广告设计、影视创意、大型活动策划、软件设计
摘自《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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