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 留言 论坛 信箱 投稿
编辑制作:
  羽心 叶紫 丝雨
  青竹 冬泥
电  话:
  64032233转
  2423、2662
新闻 教育 留学 人才 网络 军事 生活 社区 图片 商店 绿网
人才主页 人才快讯 求职招聘 职业生涯 培训考试 名人名企 随身律师 猎头人 归国创业
中国科技馆定于每月第三个周六下午2时至4时30分定期邀请著名科学家举办公益性科普报告会。欢迎参加!  中关村科技人才市场每周三定期举办人才洽谈会,地址:白石桥路甲7号(320路农科院站)海淀科技大厦7层,咨询电话:68944234。欢迎参加!
在线调查
  目前的职称考试和评定,暴露出不少问题,您认为:
还是有存在的必要
已经没有存在必要
由用人单位决定
不大好说
频道推荐
 
热点文章
春节加班不加薪 职工有权告老板

陆 纯

    春节过后,有关节日期间加班单位不给加班费的投诉突然增多。在一家商场工作的丁先生昨天给本报打来热线反映,春节7天加了5天的班,单位却不给加班费,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记者从劳动部门获悉,春节期间,单位对初一到初七时间段内加班的劳动者必须依法加薪,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初一至初三是法定节假日,由于工作、生产、经营等需要加班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须支付300%的加班工资;其余4天(初四至初七)为倒休的公休日,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让加班者倒休,则须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凡是不能足额支付加班费用的用人单位都将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摘自《北京青年报》 (R-04)

频道导航:新闻|教育|留学|人才|网络|军事|生活|社区|图片|商店|绿网
声明:本网站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与镜像
中青在线及中国青年报地址 Add:中国北京东直门海运仓2号  邮编 P.C.:100702
电话 Tel:+86-10-64032233  传真 Fax:+86-10-64033792
WebMaster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