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一家客户单位,委托招聘同一个岗位,而在不同的猎头公司其结果竟然大相径庭。
有两家猎头公司同时争夺到同一家客户,委托同一个工作岗位,这意味着哪家猎头公司最先为其成功招聘,即可得到高额的中介服务费。照例两家公司的老总都不敢怠慢,将手中这笔业务交于自家公司的“掌门人”。凑巧的是经过种种挖掘,层层摸索,竟然找到的满意的候选人是同一个人。其中一家便急吼吼地将候选人的简历传真到客户手中,又急着打电话追问,客户却漫不经心地回答说:“此人从简历上看要价一定很高,可能会超出预算,不予考虑,烦请再次推荐。”闻听此言,该公司“掌门”人几乎像一只泄气的皮球,因为他深知这样的人才在市场上属“稀有”,客户的回答明摆着这桩生意要“黄掉了”。而此时另一家猎头公司的骨干早就对此状况了如指掌,经对这位候选人的各方面情况摸清底后,该猎头公司又为其安排了长达三个小时的封闭式面试,最终将详细的面试结果和经过专业猎头公司的包装的评估报告送达客户手中,结果令人满意,半个月后,这家猎头公司顺利收到这笔丰厚的中介服务费:4万余人民币。
由此,笔者感到猎头行业的操作人员都应自省,对专业知识和专业工作经验应该向着更深层次探索,所谓心急吃不上热豆腐,猎手还应加强自身的修炼,方不致事倍功半。
摘自《组织人事报》(R-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