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讯
多年来,劳动部门安排就业一直是“先城镇后农村、先本地后外地、先省内后省外”,但从今年起,浙江将打破这一延续多年的做法。这是近日记者从浙江省劳动部门获悉的。与此同时,该省一些岗位限制农村劳动力准入等就业方面的歧视性政策也将被取消。
浙江省就业管理服务局副局长曹建国认为,此举意味着浙江劳动就业中的户口门槛将彻底被打破。
与许多地方一样,浙江劳动部门的劳动就业曾一度只管城镇,尽管90年代开始这一做法有所变化,但由于农村劳动力和城市劳动力在政策、制度的界限,并没有真正做到一视同仁地管,一视同仁地服务。各地对外来劳动力在“宏观调控、总量控制”的方针下,限制着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流动,一定程度上形成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和对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歧视。
据了解,在未来几年,浙江将结合城市化进程和户籍制度改革,统筹规划城乡劳动力就业,取消社会从业人员之间的不同“身份”和各种限制劳动力合理流动的政策规定,允许劳动者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有序流动。同时通过建立、完善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深化劳动就业制度改革,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实现城乡劳动者的同工同酬。
曹建国说,打破劳动就业的户口和区域限制,取消就业中的一些歧视性政策,将以往企事业单位招工的“户籍门槛”变成了求职人员的“素质门槛”。
据介绍,浙江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后,城乡劳动者将面向同一个市场。无论城镇还是农村,劳动者素质成为决定用工的主要标准,劳动者均将凭自身素质在劳动力市场中平等竞争、就业。
目前,浙江全省城镇登记的失业人员为55万人;在劳动部门登记的外来劳动者130万人。就业歧视性政策的取消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将对浙江的城市就业构成新的压力。据测算,仅此两项每年将新增劳动力100万人,同时在“十五”期间,每年还需安排52万人的城镇失业人员。
对此,浙江将加大财政对就业工作的支持力度,推进政府购买就业岗位等做法,鼓励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业,并为他们提供资金、场地、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今年全省还将建立用人单位空岗报告制度、失业预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对就业弱势群体实行就业“托底”制度等。浙江劳动部门的工作重点也从目前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转移到促进失业人员的就业和再就业上,加强对劳动力市场、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
(R-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