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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事局日前颁布规定
洋猎头结盟中方才能进京


    北京晨报6月23日电(记者王建兵 通讯员李永寿) 洋猎头进京必须有中方合伙人,本市的人才中介机构都可以承担这一角色,二者以合资、合作形式开展业务。外商独资人才中介机构暂不允许设立。这是北京市人事局日前颁布的《北京市鼓励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暂行办法》做出的规定。

    对设立中外合营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条件,《暂行办法》规定:中方投资者应当是取得《北京市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外方投资者应当是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或相关业务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有与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相适应的资金、场所和设施;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从事人才中介服务业务的人员需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接受过系统的人事管理及经济资格专业培训合格者;有健全可行的工作规划和管理制度,有明确的业务范围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洋猎头在本市的业务范围,主管部门会根据其资金、工作人员和管理水平等情况,允许其开展下面部分或全部业务: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含利用互联网开展上述服务),人才培训,人才推荐与招聘,人才素质测评,智力开发服务,经批准的其他相关业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人才猎头进京也适用此办法。

(R-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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