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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将出现“职业病危害告知”


    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记者朱玉) 记者从卫生部了解到,出于尊重劳动者知情权,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告知他们可能面临的职业病危害,今年5月1日后,用人单位合同上将出现新内容:职业病危害告知。

    卫生部最近出台8项与职业病防治法配套的法规,在法规上搭建起职业病管理的三大制度:工业场所危害控制制度、职业病健康管理监护制度和作业场所的管理制度。这些法规还规定,用人单位如在生产中涉及有害物品,除必须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报外,还必须为劳动者提供防护条件,提供体检和上岗前培训及工伤劳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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