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居民住宅小区化建设的发展和社区管理、社区综合服务的不断完善和健全,社区服务业已经成为城市第三产业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区服务存在的无限商机和巨大发展潜力受到了众多商家的关注。有关部门对1000家城市居民的调查显示,社区服务月承受能力在50元以下的居民家庭占75%。96%以上的小区居民希望社区内有专业化的、有组织的本市人员为他们提供家电维修、高档服装洗熨、小孩接送、老年人护理、医疗服务、健身娱乐等服务,特别是希望由本市人员当社区保安员。北京市西城区通过对3条街道的调查显示,3523个用人单位可开发置换出的就业岗位达12689个。有关部门调查显示,在现有的条件下,仅北京市社区服务中的一般性劳务服务岗位就可开发出30万个,这对于北京39万下岗失业人员来说,几乎可“完全满足”求职需求。
然而,调查显示,在519个社区服务实体中,目前社区服务从业人员中,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占73%。为什么社区就业岗位只有少部分收录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呢?
用人单位普遍反映,使用下岗失业人员的人工成本太高。
用人单位使用一名外地工月人均工资及相关费用为500元,缴纳养老失业保险按每人月80元计,共计580元;使用一名下岗失业人员月工资平均为600元,月负担社会保险费为200元,仅此一项外地工和本地工相比年差距为2600元;一般单位用于职工门诊医药费为每月30至50元,年负担平均为480元;家属子女按年220元计算,两项合计为年支出700元左右。如果使用外地工,便可不发生此项费用;用人单位使用一名下岗失业人员,年发放住房及相关费用(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冬季取暖费、交通费等)近2300元。如果使用外地工也不发生或可少发生此项费用。在不考虑劳保及其它费用情况下,仅以上三项年用工就相差6000元。
近几年来,虽然一些地区对用人单位招用下岗失业人员有一定的资金补助,但是补助的力度远不足以弥补使用外地人工成本的差额。作为用人单位,从增收节支的角度考虑,优先使用外地工是可以理解的。
如何有效地降低使用下岗失业人员的人工成本,把他们组织起来进入社区内用人单位呢?笔者认为,这一方面需要地方政府加大资金补贴和投入,另外就是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技能的培训,使其服务水平上有很大的提高,以适应社区服务的需要,提高竞争能力。
摘自《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