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1月31日电(记者缪毅容)
记者近日获悉,上海市为整治婚介市场开出的“药方”——《上海市婚姻介绍机构管理办法》日前已得到市政府批准,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全国第一个规范婚介市场的政府规章。
上海婚介市场近年不断“升温”,一些市民看到了“商机”,办起了婚姻中介机构。据不完全统计,本市目前有各类婚介所近400家,而获民政局批准的合格婚介所仅60余家。有些婚介单位对当事人情况不了解,不调查核实,甚至炮制虚假资料,欺骗当事人;一些违法婚介所通过诱劝、揭短、挑拨等手段拆散“鸳鸯”,目的是希望征婚者多见几次面,达到不断收取见面费的目的。
即将实施的管理办法,为婚介活动制定了一系列严格“规矩”:婚介机构必须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注册资金必须在10万元以上;法人代表和工作人员必须拥有市民政局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学历或相当于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对从事欺诈性婚姻介绍、无许可证从事婚介或一年许可证期满却未办理换证手续、继续从事婚介活动的婚介机构,将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市婚姻登记管理部门正在对60多家婚介机构的法人代表进行培训,考核后发给上岗资格证书;同时清理整顿非法婚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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