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汉语文是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考生参加高考的必考科目。在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民族中学,汉语文属于第二语言课;因此,高考中的汉语文考试,应体现语文课的性质特点,以及教学目的和要求,同时,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考试能力要求
重点考查读写能力,知识考查以运用为主,记忆为辅。考查识记、理解、分析、应用、欣赏五种能力,这五种能力表现为五个层级。
A、识记 指识别和记忆,这是最基本的能力层级。
B、理解
指领会并能作简单的解释,这是在识记基础上高一级的能力层级。
C、分析综合
指分析和归纳,这是在识记和理解和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能力层级。
D、应用
指语文知识和能力的运用,这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为基础,在表达方面的能力层级。
E、欣赏
指对阅读材料的赏析,这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为基础,在阅读方面的最高能力层级。
A、B、C、D、E五个能力层级可有难易不同的考查。
Ⅲ、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及相应的能力层级如下:
一、语言知识和语言表达
1、识记 A
①识记现代汉语普通话的字音
②识记现代汉语汉字的字形
2、应用 D
①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②正确使用词语(包括关联词、短语、成语)
③辨析并修改病句
④扩展和压缩语句
⑤语言表达简明、连贯、得体
⑥选用、仿用、变换句式
⑦正确运用常见的修辞方法
(包括比喻、拟人、夸张、对偶、排比、反复、设问、反问)
二、文学常识和文体常识
能识记学过的文学常识和文体常识。
识记 A
①识记一些中外作家,以及所处的时代和代表作(教学大纲中规定的60篇统一篇目)
②识记文学体裁常识
③识记记叙、说明、议论、应用等文体常识
三、阅读
能阅读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散文和小说。
1、理解 B
①理解文中重要词语的含义
②理解并解释文中重要的句子
2、分析 C
①分析文章结构,把握文章思路
②了解文章内容,概括中心思想
3、欣赏 E
①概括作者在文中的观点态度
②欣赏文学作品的形象、语言和表达技巧
四、作文
能写记叙文、简单的议论文、说明文和常用应用文。
作文考试的要求:
1、符合题意
2、符合文体要求
3、思想健康,感情真挚
4、中心明确,内容充实
5、结构完整,语言通顺
6、书写规范,标点正确
Ⅳ、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
答卷方式:闭卷,笔试。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限定用时为150分钟。
采用人工阅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常规卷”;采用机器阅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分卷”。“分卷”包括Ⅰ、Ⅱ两卷。第Ⅰ卷为单项选择题,占40分;试卷类型有A、B两种,每个考生只答一种。第二卷为除单项选择题以外的其他题型,占110分。
试卷内容、分值如下:
1、语言知识、文学常识、文体常识和语言表达,60分
2、现代文阅读,40分
3、写作,50分
摘自 教育部考试中心《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