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晨报7月16日电(记者谢惠仁)
气温高过36℃时,一些单位照顾职工减少工时一小时,能否因此减少职工报酬?昨天,读者蒋先生来电询问他在高温天气遇到的困惑。对此,专打劳动争议官司的孙为新律师明确表示,热天为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减少工时,不能减工资。
蒋先生在电话中反映说,他在本市一家私营公司工作,上周五单位传出信息,出于保护职工的健康,超过36℃的高温天气时,单位将缩短一小时工时。7月14日这天高温,单位按承诺做了,但当一位职工询问缩短工时会不会影响报酬时,公司负责人明确回答,减少工时将相应减少报酬。不少职工为此感到困惑,这种做法合不合法?
据了解,随着高温的频频光顾,本市不少单位纷纷根据天气变化减少工作时间。孙为新律师认为,国家规定标准工时是每天不超过8小时,一周不超过40小时。同时,国家有关方面还规定,遇到特殊工种和在特殊气候情况下,必须缩短工作时间。企业职工高温减工时属于特殊气候情况下缩短工时,因此不能减少工资报酬。
(R-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