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4月26日电(王华 沉晖)
广东过半的三资、私营企业有拖欠工人工资现象,珠三角部份地区欠薪案中近八成发生在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资、民营企业中劳动关系引发的矛盾,已成为珠三角地区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因素。
广东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委员今日特别听取了广东省总工会和省社会劳动保障厅对保障外资、民营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报告。
据了解,在深圳、东莞、佛山等广东珠三角城市,三资、民营企业已占企业总数一半,从业人员达1500多万,其中1000万为外来工。作为享有更广泛用工自主权的外资、民营企业,更加侧重考虑经济利益,企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案件时有发生。
据调查,近五成三的三资、私营企业拖欠、克扣甚至拒发员工工资。去年东莞市的欠薪案和佛山强迫工人超时加班投诉案中,七成八发生在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资、民营企业不为外来工办社会保险情况较普遍,只有二成二签了劳动合同,二成六参与社会保险。
女职工的“三期”(孕、产、哺乳期)保护政策也未能很好执行,个别企业甚至还出现虐待、搜身等严重侵害女职工人身权利的行为。
劳动保障部门建议采取劳动年审、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垫付职工工资、重点监视巡察、健全法制、法规等有效措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而省政协也将组织专题调研,寻求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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