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宜昌市已有90%的企业中实行了年薪制。据该市最近一次调查显示:职工群众拥护年薪制,但同时对企业副职“搭船跟车”职工认为不合理。
据了解,该市规定,企业副职按厂长(经理)年薪的60%-80%取酬金。职工反映,有些副厂长、副书记、工会主席等承担的责任、所作的贡献与实际获得的报酬,明显不对称。职工对此意见较大。
摘自《组织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