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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国家发展和军队建设的大事

——党中央关心军转安置工作纪实
新华社记者 曹智 张汨汨 人民日报记者 盛若蔚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6-04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军转安置工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制度,作出了一系列决策指示,为军转安置工作顺利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

    军转安置工作,是在庆祝新中国成立的礼炮声中诞生的。

    “在国家生产建设开始时,人民解放军既必须进行一部分复员,去参加国家经济建设工作,以帮助国家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又必须继续加强国防军的建设,以捍卫人民祖国,这就是巨大的光荣的双重任务。”随着《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政务院关于人民解放军1950年的复员工作的决定》的颁布下发,新中国第一次大规模的精简复员工作拉开序幕。

    在这份由毛泽东、周恩来签署颁发的复员工作决定中明确:

    ——复员工作的总原则,是服从国家经济建设与国防军建设的需要,并使二者联系起来。

    ——人民解放军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复员军人必须妥为安置,使之各得其所。

    ——复员军人须经过一定时期的集中训练,以达到自觉自愿地回乡,并使其复员后能在经济建设中在各种工作岗位上起模范作用……

    这一系列方针政策,奠定了新中国军转安置工作的制度基础。“服从国家经济建设与国防军建设的需要,并使二者联系起来”的复员工作总原则,经过60年实践,已发展成为军转安置工作的指导方针: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必须妥善安置,使之各得其所”则成为军转安置工作始终贯彻的原则。

    为统一领导全国复转工作,中央成立了以周恩来为主任的复员委员会。按照“复员军人须经过一定时期的集中训练”的指示要求,各地开办了大批军转干部速成中学和文化学校,从战火硝烟中走来的复转军人,在接受教育培训后奔赴经济建设新的战场。

    以中央1950年复员工作决定为基础,此后十几年间,中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我国军转安置工作在实践中日趋规范和完善——

    1954年,中央颁布《复员建设军人安置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军队退出现役人员实施分类安置。

    195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军转安置工作从此有了基本法律依据;这一年8月31日,国务院颁布《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干部就业的指示》,对军队转业干部分配办法、培训教育、工资待遇和安置经费、安置工作机构、安置工作纪律等,作出明确规定。

    196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干部转业地方工作暂行办法》颁布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法制建设进入成熟阶段……

    “要站在国防的最前线,经济建设的最前线,协同全国人民,为独立、自由、繁荣、富强的新中国继续奋斗。”听从毛泽东的召唤,一批又一批军人告别了火热的军营,汇入到新中国大规模经济建设的滚滚洪流中——

    从1952年起,人民解放军开始成批成建制地集体转业。征尘未洗的整师整团官兵迅速变成了建设祖国的铁路、水利、林业、石油大军,变成了建筑部队和屯垦部队。

    就地复员的17万官兵成立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铁锹无一把、犁铧无一张、牛马无一头的窘境中,他们铸剑为犁,屯垦戍边。随着十万转业官兵的到来,荒无人烟的北大荒被嘹亮的军号唤醒。与此同时,在南国的天涯海角,一队队军垦战士正出没在无边无际的橡胶林中,为新中国的军垦事业拓展出另一片天地。

    在风沙迷漫的玉门,万余转业军人与石油工人并肩奋战,建起了一座现代化的石油城。在东北松辽平原,3万名转业军人与石油工人一起展开了波澜壮阔的石油大会战。

    充实商业战线,8.7万名官兵集体转业到各地相关部门。发挥我军思想政治工作优势,5000多名军队干部转业到工交、财贸、农林等经济部门工作……

    在党中央关心下,军转安置工作长卷在大好河山间徐徐铺开。一大批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出生入死的人民功臣,哪里艰苦哪安家,在国家经济建设各条战线上,无私奉献,忘我工作,为新中国的巩固和发展,为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建立了卓著功勋。

    (二)

    1975年,邓小平主持中央和军委日常工作后,批准成立国务院军转安置工作小组,他强调对转业干部“地方要承担起来,把他们安置好”。中断10年之久的军转安置工作得到了恢复和发展。

    为了对新恢复的军转安置工作进行科学规范,国务院、中央军委及时发布了《军队干部退出现役暂行办法》。

    改革开放之初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处在一个特殊和重要的关键时期——

    “文化大革命”中作复员安排的41万军队干部亟待“复改转”。军队“消肿”进入大规模实施阶段,几十万转业干部需要接收安置。基建工程兵、工程兵、铁道兵建制被撤销,10万余名干部集体转业……

    面对艰巨的任务,中央及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依据中央有关精神,国务院军转安置工作小组、中组部、国务院人事部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都结合工作实际,联合起草关于做好军转安置工作的报告,对当年军转安置工作的具体问题作出详尽的政策性规定,上报中央批准实施。

    解决转业干部住房、安置随调随迁家属子女、追加干部转业经费……各级党委和政府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军转安置工作的政策规定,千方百计克服各种困难……

    大批军队干部从军事战线转移到经济建设各条战线。如何使他们尽快适应新的任务?

    邓小平指出:办法就是为他们创造到地方工作的条件……对这些干部,需要办训练班,组织参观,请地方同志介绍经验,让他们接触工业、财贸、政法、文教等方面的知识。凡是要转业到地方的干部,都可以这样做。

    按照中央要求,1981年,军地军转安置部门首次对当年转业到政法战线的52000余名军转干部进行了专业培训。

    1985年,中央明确提出,对军转干部进行培训,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关系到经济建设和军队建设的百年大计。

    先培训后上岗,干什么学什么,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遵循这样的原则,军转干部培训工作由此进入到了一个新的时期。20多年来,全国先后建立了200多个军转培训中心,一批又一批转业干部接受了各种形式的专业培训。师职转业干部全国统一组织培训,各级转业干部培训开始纳入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进行……

    1985年6月4日,人民大会堂东大厅,邓小平在接见出席军委扩大会议全体同志时发表重要讲话,他庄严宣布:中国裁减军队员额一百万。

    这个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宣言,给正在蓬勃发展的改革开放事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军转安置工作却迎来了又一场硬仗——妥善安置因百万大裁军需要安排转业的大批军队干部。

    6月8日,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发出《关于支持军队体制改革、精简整编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主动帮助解决部队干部职工安置和精简整编中出现的其他问题。7月2日,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对百万大裁军期间的军转安置工作作出部署。

    各级党委和政府也把做好军转安置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安置措施。

    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广大转业军人向心爱的军旗挥手告别,在改革开放大潮中他们勇立潮头,敢为人先,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百万大裁军期间的军转安置任务圆满完成,确保了中央决策的顺利实施,有力支持了国家改革和建设事业。

    (三)

    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

    对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军转安置方式方法进行改革,成为时代的迫切需求。

    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各地在认真落实中央各项军转安置政策的同时,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对军转安置工作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改革探索。

    “不管怎么改,都要对我们军队转业的同志做出很好的安排。”1993年在接见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议代表时,江泽民说:希望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克服困难,把这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好。因为这些干部安排得好不好,对于我们整个社会的安定、对于我们军队的稳定、对于我们整个国家的经济建设,都有很大的关系。

    5年之后,还是接见出席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议代表,江泽民强调:“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办法,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逐步进行改革。军队和地方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共同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与时俱进,继往开来。世纪之交的军转安置工作踏着时代的节奏一路向前——

    继省军区、卫戍区和警备区设立转业工作办公室之后,各大军区、军兵种等恢复或成立了专门的转业工作机构,国务院军转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也进一步充实和加强了力量。

    1997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公布施行,规定:“国家妥善安置退出现役的军人,为转业军人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保障离休退休军人的生活福利待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置转业军人,根据其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安排工作。接收转业军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活福利待遇、教育、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待。”军转安置工作改革从此有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20世纪末,中央着眼于打赢未来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的需要,下决心解决影响和制约军队战斗力提高的体制性障碍,再次对军队体制编制进行调整改革——在百万大裁军的基础上,军队裁减员额50万。

    如何把20余万退出现役的军队干部接收好、安置好、培训好、使用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央的这一重大战略决策能否顺利实现。

    这一时期,机构改革正自上而下全面展开,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也在大力推进,人员分流和安置任务十分繁重,下岗职工再就业成为党和政府着力解决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

    面对重重困难,党中央明确指出:由于军队裁减员额同机构改革中精简人员及企业减员增效同时进行,军转安置工作任务会更加艰巨。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从大局出发,通盘考虑,优先安排好军队转业干部。

    为顺利实现军队精简的战略决策,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军转安置工作的政策措施……

    中央的关心和重视,更加坚定了各级党委和政府做好军转安置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极大温暖了广大军转干部的心。

    用改革精神安置军转干部,各地坚持特事特办,态度坚决,行动迅速。从北国冰城到南粤大地,从雪域高原到经济特区,到处都在做着不懈的努力。

    经过军地双方群策群力、密切配合,裁减军队员额50万期间转业干部安置任务圆满完成。

    2001年1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颁布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建立中国特色退役军官安置制度迈出了重大一步。

    (四)

    新世纪新阶段,人民军队建设和发展所处的历史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走中国特色精兵之路,扎实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全面提高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历史使命的能力,军队改革和发展任务十分艰巨。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也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

    着眼国家人事制度改革、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央不断推动着军转安置工作创新发展。

    2003年6月15日,胡锦涛在对军转安置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时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真正把军转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要发扬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精神,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积极推进军转安置工作的改革和创新,建设中国特色退役军官安置制度。

    2006年5月16日,胡锦涛再次指出,要适应改革不断深化、社会利益关系调整变化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发展的新形势,深化转业安置政策调整改革,探索符合国情军情的军转安置新路子,以求真务实精神抓好安置工作。

    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企事业单位用人、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社会人才资源配置日趋市场化,人们择业风险性和竞争程度不断增加,军转安置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与此同时,裁减军队员额20万期间的军转安置工作正在展开。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不了,裁军任务就难以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不好,现役干部就难以安心。

    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统一部署下,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各级组织、人事、军转部门拓宽安置渠道,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期间的军转安置任务圆满完成。

    在完成繁重安置任务的同时,军转安置工作也迈开了创新发展之路。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实践转业干部考试考核、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等多种形式的安置办法,逐步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安置机制,受到了转业干部和社会各方面欢迎。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也显示出良好发展势头,几年来,先后有8批近10万名营以上转业干部选择以自主择业的方式走向社会……

    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军转安置工作的政策措施,对做好军转工作提出了新的更加明确的要求。

    这一年12月10日,全国军队转业干部高校教育培训基地在著名学府清华大学揭牌。这是军转培训工作的一项重大创新。

    选择清华大学这样的高等学府作为全国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是为了使我们的军转培训工作能够以更前瞻的视角、更开阔的思路,在高起点、高层次上创新发展……

    创新发展,新世纪新阶段的军转安置工作呈现出了勃勃生机。

    创新发展,广大军队干部转业地方工作后,继承和发扬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发奋图强,开拓进取,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他们在地方经济建设各条战线上倾情奉献,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专家、优秀企业家,受到了社会的普遍赞誉……

    “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们相信,在党中央亲切关怀下,经过军地共同努力,军转安置工作一定会开创崭新局面。

    新华社北京6月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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