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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权益部等发布提示:

寒假“十六项注意”指导青少年自我保护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1-16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本报北京1月15日电(实习生马慧娟 记者孙晔)今天,团中央权益部、中央综治办督导室、公安部宣传局联合在京发布“2009年寒假青少年自我保护提示”,对青少年寒假期间的娱乐、出行、心理、家庭安全等方面的注意事项进行提醒。

    寒假是青少年接触社会的频繁时期,也是青少年安全事故频发、青少年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时期。“寒假青少年自我保护提示”有针对性地发布了“十六项注意”,其中包括:“独自在家时,要关好门窗、锁好房门,防止盗贼潜入”、“正确对待生活中的困境,可以通过诉说、交流等方式来疏缓生活中的不适感”、“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法制观念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据悉,“2009年寒假青少年自我保护提示”同时发布了文字版、语音版、漫画版、动画版,运用多种信息技术,通过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把自我保护教育的内容有效渗透、传递给青少年。广大青少年朋友可以登录新浪网、中国青年网浏览、下载相关内容。为了保证活动的效果,从1月15日至2月15日期间,各地团组织、综治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基层单位还将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青少年自我保护宣传教育。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日前发布的《世界预防儿童受伤报告》,全球每年死于意外伤害的儿童约为82.9万人,平均每天有2270名儿童死于意外事故。教育专家称,加强青少年安全教育将有效减少儿童意外伤害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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