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度中国青年报广告价格表

登刊须知:

一、报刊登广告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及表现形式本报有权删改或拒绝刊登。

二、预定广告以书面通知或传真为准,口头或电话预约无效。

三、如需本报设计制作广告稿或指定版位,加收广告总额5%的定版费。

四、广告稿件请在刊登前三天送到本报广告部,稿件未按时送到的,本报不保证原定刊期。

五、广告稿件以电子文件(包括MO、光盘、电子邮件等)为主要收取方式,主要格式为*.fit、*.tif、*.jpg、*.txt、*.doc。

六、广告来稿需撰写清楚,广告刊出后如有与原稿不符的重要差错,本报对错误部分更正一次,原已刊出的广告仍按规定收费;如因字迹模糊潦草出现刊登错误,由稿件提供者负责。

七、本报印刷网线:80—100。

八、本价格的解释权归中国青年报社广告部。

联 系 人:季彬
电  话:010—64098021
传  真:010—64098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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