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23日

星期

   

团中央等发布《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全国十万人参加网上发布大会

 

  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要善于网上学习 不浏览不良信息

  要诚实友好交流 不侮辱欺诈他人

  要增强自护意识 不随意约会网友

  要维护网络安全 不破坏网络秩序

  要有益身心健康 不沉溺虚拟时空

 

  本报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王海洲)今天上午,中国人民大学学生活动中心网络教室里掌声阵阵,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郑重敲击键盘,揭开了中国青少年计算机信息服务网上《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主页面,宣告《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正式发布。这标志着我国青少年有了较为完备的网络行为道德规范。

  据统计,目前我国上网人数已达2650万,并以每年翻一番的速度增长,其中青少年占80%以上。网络已成为青少年学习知识、交流思想、休闲娱乐的重要平台,同时,青少年也最容易受到网络不健康现象的侵害。

  为增强青少年自律意识和自护能力,保障其健康成长,团中央、教育部、文化部、国务院新闻办、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联合推出《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除大会中心会场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分会场,各地青少年通过互联网参加了发布大会。先后有10万名青少年网络爱好者点击《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主页面,表示支持公约。

  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孙金龙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公约的宣传贯彻工作,把《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的宣传作为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一项重要举措,摆上议事日程。结合各地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会同教育、文化、宣传等部门把公约的宣传落到实处,要以公约的宣传为契机,积极探索新时期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通过占领网上阵地,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公约,要充分发挥学校、团队组织的作用,通过开展主题明确、内容丰富的团队日活动,加深青少年对公约的认识和理解。要牢牢抓住社区各种青少年的活动阵地,广泛发动社区居民特别是青少年对公约开展宣传;要依托网站、网吧,结合“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网络媒体和网络场所的宣传优势,开展富有网络特色的宣传活动,通过正面引导,积极推广青少年健康的网上生活方式。让公约真正深入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孙金龙强调,公约的出台主要是促使广大青少年通过学习《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进一步端正对网络的认识,明辨是非,令行禁止,不断强化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不良影响,成为网络文明公约的自觉实践者。不断扩大公约的社会影响,让每一位社会成员都成为网络文明的参与者和建设者。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在发布会上讲话。大会由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赵勇主持。教育部副部长王湛、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蔡名照以及文化部等有关部委的负责同志出席了大会。

  在今天的发布大会上,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代表向全国青少年发出《遵守公约,文明上网,营造健康的网络道德环境》倡议。

  照片:小学生在浏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网页。

  本报记者 石洪涛摄

 

倡议书

我想看评论

我要说几句--->>已注册用户

我要说两句--->>未注册用户

中青论坛所有内容只代表网友和读者的个人观点,与中青在线立场无关



频道导航:新闻|教育|留学|人才|网络|军事|生活|社区|图片|商店|绿网
声明:本网站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与镜像
中青在线及中国青年报地址 Add:中国北京东直门海运仓2号     邮编 P.C. 100702
电话 Tel:+86-10-64032233    传真 Fax:+86-10-64033792
WebMaster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