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进村子,头上忽然飞过一群欢叫的鸽子,我向它们挥手,它们却飞向高空。
我是个被城市放逐的歌手,或者说我是一个放逐了城市的歌手。我无牵无挂,只好去进行非浪漫的流浪。
这个叫吴溪的村子依偎着无边的密林,美丽得有点忧伤。太阳微笑着离去,天色暗淡,村子该有一块地方成为我的睡榻。我摘下破吉他。歌声应是增添宁静而非聚集喧闹的,尤其在这样美丽的地方,所以我走进密林。
我在林子里睡着了。夜里一群魔鬼将我拉到一个舞台上演出。它们在我的歌声里怪叫、狂舞。我索性将忧伤化成波涛汹涌的大海,颠簸着那群魔鬼和世界。
朦胧中,一串嘹亮的笛音似一支利箭击中了我的心。我一骨碌跳起来,用巨大的欲望搜寻那笛音。那笛音充斥在每粒空气分子里,它流进我的灵魂里,却让我无处追寻。我在密林里狂奔,惊动了每个活的生命,然后瘫倒在一棵树下。
一位老人走来,用他和蔼而灵动的目光望着我,我却紧盯着老人手中那杆青笛,老人笑了,然后我们便一起走进他的两间小屋。不一会儿我竟听到这两间小屋也是一个村庄,而老人就是惟一的主人———大鹏庄主,他在演绎最古老的幽默。庄主念过私塾,当过数年的流浪艺人,现在成了村里的看林人。我扫视着屋内挂满的锣鼓弦笛,一阵惊喜后又不禁纳罕。老人笑道:“今夜让你高兴高兴。”
当夜来临时,它也带来吴溪村的男女老少,带来了狂欢。我记不清多少人在打鼓在吼唱,我只记得自己疯狂地弹着吉他,同一群孩子在地上翻滚;我记不清大鹏庄主弹奏的是什么曲调,只知那曲调把我散乱的苦痛聚集成一种欢乐;我记不清众人什么时候离去,只记得我哑着嗓子最后一个唱歌:
挣脱现实的锁链,那悠然飘动的一天……
我走进屋子,忽然听到一阵温柔的咕咕声。借着微弱的灯光,我看见墙角伏着一群鸽子。我走过去,伸出右手,一只小白鸽敏捷地跳上来,痒痒地啄我的手心,这小小的亲热让我感动,甚至没看见提着猎枪的庄主走进门来。
我没料到大鹏庄主竟然不喜欢这些可爱的精灵,更没料到他竟要设法赶走这些鸽子。他说:“鸽子是鸟,它不该恋家。”以后的日子他用木箱制了鸽笼,又在笼子里放满食物。我一直不明白他的这种复杂的感情,直到他死去。
我在吴溪村找了点活儿干,我的善良和肯干得到了村人的喜爱。闲时我呆在大鹏庄听庄主吹笛,拉弦。大鹏庄的疯狂晚会也不间断,这里简直成了一个童话世界。一年过去了,有一天我决定要走,在那硕大夕阳的背景中,在大鹏庄主忧伤的笛声里,我走向一个城市,那里有我的爱情,我发过誓,要用最美的歌声向她求婚。
经过一系列的戏剧化片断,城市接纳了我,情人接纳了我,但我终于发现这种接纳是一种阴谋。我在城市艳丽的大厅和闪烁的灯光中演唱,在人们尖利的口哨中木然挺立。人们说我的歌声是“来自林间的清凉的黎明”,可我确实淡忘了是那个黎明曾经捕获过我。
日子一晃就是五年,其间我经历了滑稽的婚变,滑稽的退出和复出。我努力地忘记又努力地记忆,我怪异地化装疯狂地蹦跳。我的面容也逐渐衰老,被人看腻……
当我就要忘记那个看林人时,却意外地收到吴溪村的一封信。忽雷先生:
我村吴大鹏老先生去世,临终留有一信,现寄上。
我的脑袋轰地一声,颤抖着手打开那张已泛黄的信纸:忽雷兄:
与君别兮,于今已有六年,凡六年之中,风霜露降,老态渐逼,吾已年近古稀,风烛残年,恐将不久于人世矣。
近年村人渐务实际,开设种种垃圾收购及垃圾制造之所,吴溪村日日乌烟瘴气,腥臭横流,已实为垃圾村。村人几次觊觎树林,意欲砍伐,吾以老命相逼,方得少安。呜呼,往日情致并往日欢笑已不可追寻。
如吾所愿,群鸽已遁入野林,每于深林相见,亦不识余矣。甚可欣慰。
有生之年,乞见一面,吹箫弄笛,或可稍慰平生。大鹏村人
我的鼻子一酸,眼睛紧紧盯着窗外的天空。狂风正聚集乱发似的黑云,按下阵角。是夜,经历一段长时间的沉默后,闪电用它尖利的双手撕开了天幕,轰隆的雷声似石磙碾过脑门,接着便是那倾盆的大雨,像是上天在发泄万年的愁苦。在急骤的风雨声中,我的脑子中忽然闪现出另一幅图景:一群欢叫的的野鸽正盘旋于清晨的树林……
点评
本文是一篇新《桃花源记》。作者成功地采用“对比”的手法来凸现:“吉他”代表城市(现实)的迷乱和浮躁,“笛子”代表乡村(理想)的宁静和纯真。两件乐器,两种人生。
本文又不仅仅是一篇《桃花源记》。那寓意深刻的“鸽子”,终于在故事结束前,变成“一群欢叫的野鸽”,“盘旋于清晨的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