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八、九月间,助学贷款在重庆着实火了一把:签订银校合作协议,落实助学贷款金额,于是成百上千万元的助学贷款有了安排。截至去年底,重庆高校共有3240名贫困生与银行签订了助学贷款合同,合同金额达2300余万元。
然而,权威部门统计,到目前,重庆银行实际发放的助学贷款只有合同金额的一半。在去年助学贷款热中,某银行专门在重庆高校集中地沙坪坝区开了一家支行,还搞了一次“轰轰烈烈”的助学贷款签字仪式,地方媒体也炒得红红火火。但当时在电视、报纸上频频露脸的7名签合同的贫困生,至今无一人得到这家银行的分文贷款。
助学贷款“冷”下来,是从去年底开始的。一些准备开办此项业务的银行也打起了“退堂鼓”,仅工行和建行积极参与了此项业务,这两家银行发放的助学贷款总额占了全市的九成。
事实上,助学贷款前“热”后“冷”现象不是重庆所独有,在中西部地区、乃至全国都较普遍。那么,助学贷款缘何要发生这种裂变?去年在人民银行、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商业银行推出助学贷款后,商业银行是被迫迎战。不开办此业务,怕受到各方责难;开办起来,又感到为难,毕竟助学贷款也是信用贷款。夹在“两难”间的银行,一方面要表现出对此项业务的热情,但另一方面又在实际操作中慎而又慎。所以才出现助学贷款由“骤热”变“冷清”的情况。
银行发放一笔贷款,必然要考虑贷款人的还款能力。助学贷款也不例外。知名度高的学校和热门专业的贫困生,毕业后就业面宽,相应还款力强,银行便青睐于此;而知名度相对低的学校或冷门专业的贫困生,银行在取舍时就谨慎从事。
由于宣传力度不够,一些高校和学生把助学贷款误解为是国家资助困难学生的,以后可少还甚至不还,便出现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也强行往里“挤”的情况。随着对助学贷款政策目的和意义认识的增强,了解到助学贷款也是要还本付息的,加之银行对助学贷款申请审查把关较严,一些原来想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也冷静下来。看来,助学贷款前“热”后“冷”又并非坏事。
针对目前助学贷款“热”“冷”不均现象,商业银行在发放助学贷款时,应以学生是否符合借款条件为主要标准;国家应尽早建立全国联网的个人信用登记咨询系统,为包括助学贷款在内的个人信用贷款业务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学校要帮助学生树立信用意识,协助银行做好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工作;银行建议对信用助学贷款进行保险,由银行和保险公司共同分担可能出现的贷款风险。(程正军)
(市场报 200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