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地点:
3月9日至3月15日
二、报名地点:
报名期间各区县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成招办)设报名站。
考生在报名期间内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成招办办理报名手续。确需在京参加考试和学习的外地人员,到在京临时工作单位(或居住)所在地的区县成招办报名。
报考专升本科班和第二学历的考生,可于3月8日至3月14日,持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张(B5复印纸)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到考试院成招办指定的验证点验证。审查合格后,就近到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成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高中起点中医药类的考生到东城区成招办报名。
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各专业须加试日语、俄语的考生,到宣武区成招办报名。
报考参加“3+2”考试科目改革试点公安类院校各专业、司法部属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举办监狱管理、劳教管理专业和报考北京市计划劳动管理干部学院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计算机网络专业的考生到朝阳区成招办报名。
享受优秀运动员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B5复印纸)到崇文区成招办审验照顾证明并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艺术类、体育类各专业的考生及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班各专业、专升本科班各专业的考生,除到区县成招办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外,还必须在3月16日前持“报名复核单”到第一志愿学校参加术科或专业课加试报名。
报考第二学历的考生,除到区县成招办报名外,还必须在3月16日前持“报名复核单”到第一志愿学校登记或测试。
“报名复核单”考生留存的部分,既是考生到第一志愿学校参加加试或测试报名的凭证,也是领取统一招生考试“准考证”的凭证。
三、报名手续:
报名手续必须由本人办理。报名时,每个考生可从《北京市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招生专业目录》选择相应的志愿学校。
报名时各类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在京临时工作的还需持在京暂住证),交近期同一底版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二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复核单”上,另一张背面写上姓名与报名号放入档案袋中);报考专升本科班和第二学历的考生,必须携带审验后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和验证单,报考师范类专升本科班的考生还必须携带本人工作证。交纳报名考务费。
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应持相应的原始证件及复印件(B5复印纸)(如获多种称号,只持一种级别最高的原件及复印件)。是否符合照顾条件还须成招办确认,过期不予办理。
提醒考生注意:文史类、理工类、西医类、中西药类以及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班之间不得兼报;报考外语类可以兼报文史类专业,但文史类不得兼报外语类专业。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必须填在“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栏;报考艺术类专业可以兼报文史类专业,但文史类专业不得兼报艺术类专业;报考体育类专业可以兼报理工类专业,但理工类专业不得兼报体育类专业;报考高中起点本科的考生,可兼报专科专业,但报考高中起点专科专业的考生,不得兼报本科专业。
专升本科班专业只能在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中兼报。
报名站根据有关要求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对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发放准考证(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发准考证,不退报名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