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教育部、卫生部2002年8月5日文件(以下简称两部文件)关于医学自考及学历文凭试点考试将停办的具体内容是如何规定的?
答:教育部、卫生部2002年8月5日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中规定:
(1)自2002年10月31日起,停止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的远程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举办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以上各类高等学校2002年10月31日以后只能招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停止招收非在职人员及非医药类(高中、中专、职高)毕业生。
(2)2002年10月31日前已在自学考试,各类高等教育学校注册的医学类专业非在职学生,毕业后取得的医学学历国家承认并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二、问:目前你院医、药、护类专业是否继续招收非在职人员?
答:在2002年10月底前,根据两部文件精神,我院在2002年10月底以前以下专业对非在职人员(高中、中专、职高毕业生)仍可以继续招生,并且是最后一年招生。
1、护理 2、药学 3、中药学 4、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
5、全科医学 6、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 7、中西医结合针灸骨伤推拿
8、中医专科 9、中医本科 10、医学美容
三、问:社会各单位及中专刚毕业的医、药、护人员今后可以参加相关专业的高教自考吗?
答:两部文件对医、药、护在职人员及已取得医、药、护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者无任何限制,永远可以报考。
四、问:两部文件对你院今后办学有何影响,今后学院将怎样发展?
答:两部文件不会影响我院继续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我院已在北京沙河高教园区征地200亩建设新校园,现已开始施工建设,第一期工程明年7月交付使用。今年10月我院将向教育部申报国家学历教育,明年纳入国家计划内招生,每年计划内招生指标为1000人。
(2)我院以下专业:1、医学心理学
2、医疗设备使用与维修 3、生物技术本科 4、生物技术专科 5、计算机及应用
6、医学英语
7、护理英语等专业明年继续面向全国广大初、高中毕业生招生。此外,明年我校还计划增开以下专业:1、英语
2、法律 3、国际贸易 4、日语 5、电子商务 6、计算机网络
7、医药管理 8、市场营销等专业。
(3)我院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从今年开始将与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部门广泛合作,开办各类短期培训班。
(4)我院将与国外著名大学广泛合作,开办各种国际班、出国班:如1、医护专业在国内学习,取国外高校毕业证书。
2、护士学历教育、培训及劳务输出。
五、问:两部文件对你院在校生有何影响?
答:根据两部文件精神,该文件对我院在校生没有任何影响,对今年10月31日前入学的广大初、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也是一个机遇,因为文件明确规定在2002年10月31日以前报名注册的非在职(初中、高中、中专、职高毕业生)人员以后取得的学历,国家承认学历并可作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也就是说我院医学类专业今年对非在职人员是最后一次招生,以后非在职人员要想学医只能是参加国家高考上国立医科大学。
全国广大有志于学医、药、护的青年学子,请把握机会,抓紧报名吧!!!
中青在线专稿 2002-9-4 (J-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