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广东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广东将实行一系列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对高校不再下达申请贷款额度;所有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均给予100%的财政贴息;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准备金;建立一系列的信用体系保障还贷。
据悉,目前广东全省有66所普通高校,包括高职和民办普通高校,助学贷款开展面达100% ,已有16所高校与银行签订协议并发放贷款。在全国国家助学贷款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省政府决定,各高校按条件申请,省给予全额贴息。对所有贷款学生,包括部委属、省属、地方及民办院校的学生,在校期间均给予100%的财政贴息。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准备金。把学生档案及证件管理及证件电子注册管理与还贷情况挂钩,对于恶意拖欠国家助学贷款不还的学生,可在各媒体不定期地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同时在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网上注明。各经办银行将学生贷款划入学校指定账户后,学费贷款要直接用于交纳学生学费;生活贷款由学校按月划入学生生活用卡,学校监督学生不得提出现金或转入其他账户。此外,还将制订通过司法手段追讨故意拖欠助学贷款的办法和用人单位督促学生还贷的具体办法。
摘自《南方都市报》 2002-3-9(J-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