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连环套
按照现行的教育法规,教育属于公益性事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民办教育的投资者只允许在学校停办时还本付息。
这就使作为准公共产品的民办高校的发展,落入了一个改革惯有的连环套中:在目前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吸引社会资金就很困难;而以营利为目的又不是办教育的初衷,而且很容易形成学校财务管理的混乱。
一位西安民办高校的董事长专程到郑州,只为了向黄河科技大学校长胡大白请教一个问题:“你说我这学校的教学楼是建还是不建?建吧,建起来了我又带不走;不建吧,老让几千名学生到处打游击。”
这位董事长就等胡大白的一句话。胡大白不语。她带着他在校园里转了三圈,然后说:“你要真是把办教育当成一项事业的话,教学楼就该建;否则,你就看着办吧。”回到西安,这位董事长就甩开膀子干起来了。
他就是西安外事学院的董事长黄藤。
8年后的今天,未用国家一分钱,学院已拥有66.7公顷景色优美的校园、18万平方米的建筑,固定资产两亿多元,在校学生达1.3万余人。
被人们称为“万里现象”的宁波万里教育集团从1993年创办以来,6年办起了8所学校。据集团董事长徐亚芬介绍,1998年11月,受浙江省教委之托,该集团对有着50年历史、一度举步维艰的原农技师专进行投资改制,将破旧的校园改造一新,并在宁波高教园区征地1000亩,一期已建成12万平方米的校舍。去年招生1530多名,今年招生3600余人(其中本科500名),并正向万人大学的目标迈进。
在能否营利的问题上是政府管得有理还是民办学校避得有理?对于教育主管部门而言,规范与发展是永恒的两难。对于民办高校来说,这一问题其实就集中在财产所有权与控制权的下放上。
5、婆媳论理
婆:民办教育是公益事业之一,因此,民办学校不能营利,量出为入。否则,只顾营利或以营利为目的,就会背离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方向,背离党的教育方针。
媳:民办教育是准公益事业,提供的是准公共产品,对国家、社会和个人都有效益,因此,应当鼓励社会投入,允许合理回报。应当区别“不以营利为目的”与“允许合理经济回报”、投资办学与捐资办学等等不同概念。
婆:教育是特殊产业,其特殊性表现在教育产业是一种以育人为产业内容的产业。民办学校毕竟与私营企业不同。
媳:民办学校应当划分“非营利”和“营利”两类,前者按照公办学校待遇和收支公开原则办理,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而后者完全应用市场机制运作,依法纳税办学营利。
婆:要研究各种不同政策选择下的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问题,而不是从不许营利的极端马上走向放开限制的极端。
媳:希望用法律的手段规范政府和民办学校的关系、投资回报机制、学校的组织形式等问题。政府应该为民办高校创造一个更为正面的环境,因为制度环境的不完善,构成了民办教育发展的主要瓶颈,只有迅速、准确地定位后,民办教育才有可能快速发展。
争论仍在继续。
也许,对于民办高校而言,更值得警惕的是向政府要政策的惯性思维。无论如何,在一段时期内,民办高校的弱势地位仍将是一个现实。教育的长期性使人们看到,在中国诞生斯坦福(美国著名的私立大学之一)的土壤还远不具备。
《中国青年报》200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