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部门昨天透露,今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有新规定,2002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均可招收保送生。符合保送生条件者,经所在中学推荐、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可免于参加高考,进入高校学习。
根据规定,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具有保送生资格:1、省级优秀学生;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3、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4、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5、华东师范大学二附中举办的“三年制高中理科实验班”中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6、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可向国内部分外语院校以及高校外语系推荐应届高中毕业生,但是推荐比例不超过本校高中毕业生的20%。
招收保送生的高校,负责对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进行考查和资格审核,是否录取,由高校决定。整个录取工作将于6月20日以前结束,并在省市级媒体上公布保送生名单。
摘自《新民晚报》2002-4-16(J-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