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1992年加入《湿地公约》以来,积极抢救和恢复湿地资源,一批曾遭受破坏的天然湿地得以保护。
三江平原是我国最大的沼泽湿地,因为长期垦荒,300多万公顷湿地变成了粮田。1999年,"北大荒"停止开荒,并建立了湿地保护区。今年一年三江平原退耕还"荒"面积就达1000多公顷,湿地生态环境的恢复使灰鹤、丹顶鹤等珍稀动物的数量越来越多。
1998年长江洪涝灾害过后,洞庭湖地区实施退田还湖,湖区蓄水面积出现了恢复性增长势头,"八百里洞庭"的壮观景象有望逐步恢复。
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也得到迅速发展。我国目前已有21处湿地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目,面积达303万公顷。到2002年6月,我国已建各类湿地自然保护区353处,为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作出了突出贡献。
国家林业局《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副主任印红说,这些都是我国积极履行《湿地公约》后发生的新变化。
据印红介绍,为保护珍贵的湿地资源,由国家林业局牵头,17个部委共同制定并公布实施了《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为湿地保护工作提供了国家行动指南。在行动计划框架下,我国启动了湿地保护立法进程,并逐步建立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多部门参与、多层次运作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根据这一计划,我国将到2010年遏制由人类活动导致天然湿地萎缩的趋势。到2020年,将逐步恢复退化或丧失的湿地,有效保护我国的天然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湿地保护示范工程开始组织实施。在"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中,目前共投入国债资金1990万元,启动了退牧还泽还草、退田还沼还泽、红树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富营养化综合治理等6个示范工程。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2年11月04日第十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