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麝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麝香不准用于化妆品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濒危野生动物麝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调整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今后,将严格限定和规范麝香的使用范围,限制用于化妆品等商品,审批含麝香成分的新药原则上一律要使用人工合成麝香。

  

  《京华时报》 (2002年11月2日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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