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临漳县环保局局长和环保局党委书记由于对该县辖区内朝阳纸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执法不力、监管失职,被临漳县县委、县政府免去职务。这是河北省环保局《关于认真汲取山西省阳城县环保局环境监管失职案教训切实加强环境执法工作的通知》印发后的第一起环境监管失职案。
临漳县朝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是河北省267家、邯郸市33家重点污染企业之一,2000年,为实现"一控双达标",投资建成了一套污水处理设施。但由于受经济利益驱使,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转,偷排偷放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多次举报。为此,河北省及邯郸市环保局亲自过问,临漳县政府也于2002年9月21日对该公司下达了立即停止生料生产的处理决定。但该公司却以"把入池纸浆加工完后停产"为借口,照常组织生产并违法排放,引起周边群众极大不满。9月25日,邯郸市环保局通报临漳县委、县政府,要求该企业立即停产,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据河北省环保局有关同志介绍,今年9月初,河北省环保局鉴于山西省阳城县环保局环境监管失职案的教训,及时发出了切实加强环境执法工作的通知。而在此案中,临漳县环保局主要领导面对企业污染事实,面对大批群众连续多级上访的情况,仍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姑息迁就、置若罔闻,构成了严重的行政不作为行为。
中国环境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