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城市垃圾处理产业的发展,近日福建省泉州市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据了解,这些优惠政策包括:城市垃圾处理工程及配套设施的项目建设用地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由当地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城市垃圾处理场的用电价格按大工业用电价格执行,峰时不上浮,谷时按基价下降60%。水价按城市公共设施用水价格标准执行。城市垃圾运输、处理专用车辆由城市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许可证,报交通部门审核,免征公路通行费(过桥费)和养路费。
同时,泉州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城市垃圾综合利用项目进行重点扶持,规定对城市垃圾焚烧发电、生产有机肥、生产沼气等垃圾资源利用成熟技术的应用优先立项,在资金上给予支持。利用城市垃圾处理生产、经检验符合有关标准的有机肥料,农业部门应研究制订鼓励农民使用的政策措施,将这类有机肥的使用纳入当地农业用肥计划,并组织推广。
泉州市市政府还要求各级计划部门将积极协助城市垃圾处理项目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优先申报或批准项目立项,为项目报批提供各种指导和服务。福建省计委为鼓励各地加快垃圾处理场建设、运营市场化步伐,决定按垃圾处理场的处理规模每100吨补助100万元用于垃圾处理场配套设施建设,各级计划部门将积极协助申请。
中国环境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