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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设施滞后现状亟待改变

 

  我国的城市生活垃圾目前以每年5%至8%的速度增长,约一半的垃圾没有经过无害化处理。面对这一严峻的局面,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已迫在眉睫。"十五"计划提出,要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强化城市垃圾污染的综合治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65%。为了完成这一目标,建设部要求各地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发挥财政资金的保障作用,加快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建设部要求,在城市垃圾处理厂(场)的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布的技术政策和相关标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必须对场址选择、防渗措施、渗透液处理、填埋气体收集与处理、环境监测和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充分的论证和审查,确保达到无害化处置要求和环境标准。

  

  对已有的垃圾填埋场要组织核查和评估,对达不到标准的设施,要尽快进行技术改造,重点解决渗透液超标排放和填埋气体危害问题,优先考虑将垃圾渗透液排(送)到污水处理厂合并处理,鼓励对垃圾填埋气进行综合利用;新建垃圾焚烧厂必须严格把关,防止添加大量燃料的小火电项目借机上马;必须对垃圾焚烧的烟气进行有效处理,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超标排放;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消灭垃圾裸露堆放现象,关闭一批过渡性的垃圾简易处理设施。

  

  与此同时,各地要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废物回收再利用,提倡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垃圾综合处理厂,按垃圾分类进行处理和利用,提高垃圾资源化水平。要逐步解决小城镇的污水和垃圾处理问题。积极开发小型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推广经济适用、简易高效的污水和垃圾处理技术;在乡镇密集的地区要打破行政区划限制,鼓励建设区域性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要充分发挥城市基础设施的辐射作用,按市场化原则接纳并处理乡镇的污水和垃圾,实现设施共享。

  

  科技日报绿色周刊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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