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日起,厦门市医疗垃圾将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以任何理由不进行集中处理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重罚。
医疗垃圾包括:手术、包扎残余物,一次性塑料注射器等,动物试验残余物,传染性废物等。医疗垃圾将被严格分成高传染危险废物等5类,采用各自专用的垃圾袋及时送至医疗垃圾间,并在24小时内送入焚烧炉焚化。
据了解,厦门市共有大小医疗机构1300余家,全年产生医疗垃圾1800吨。由于各医疗机构对医疗垃圾处理不规范,部分医疗垃圾直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造成二次污染,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人民日报》 (2002年08月25日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