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中青报“法治社会”版报道广州上演“剿蚊大战”称:“7点30分,只见缕缕烟雾从门缝和窗户的缝隙中腾腾而出,剿蚊大战打响……瞬间大街小巷都笼罩在烟雾之间。”新闻镜头前一位老人正痛苦地掩鼻而过。但报道是完全从正面肯定的,因为这是广州市爱国卫生办为防止登革热传播而举行的统一灭蚊行动。
登革热主要通过埃及伊蚊和白纹伊蚊(俗称“花斑蚊”)传播,前一阵广州曾有病例发现,为此开展灭蚊行动自在情理之中。但我想,剿蚊大战能否做得更科学更环保更体贴,尽量减少对人的健康损害和环境污染?
我不知道在这场“大战”中有没有环保专家和医学专家参与策划,报道中没提。我在网上搜索到广州市入夏以来已经进行过数次大型灭蚊战役,但各种有关消息里根本没有提到大规模施用杀虫剂可能带来的和健康问题,当然更谈不上提醒市民如何保护自己。50年前美国人曾经干过在城镇和田野上大规模施用杀虫剂的事,当杀虫剂和除草剂如暴雨般扫过屋顶和街道,蚊虫和杂草纷纷消亡,人们欢呼征服自然的胜利时,随后就发现包括人在内的很多生命也元气大伤,为此蕾切尔·卡逊女士写下警世名著《寂静的春天》,直接推动了美国环保思想和政策的进步。
50年来,农药生产商与环保界人士的“战争”一直在继续,全世界农药的品种、用量有增无减,但是毒性标准要求越来越严、使用方法和范围限制更明确。农药污染后果的研究仍然任重道远,关于污染恶果的消息还可以不时听到。拿灭蚊剂来说,不断有专家告诫我们,不存在对人畜无害的杀虫剂,哪怕被列为“低毒”、“微毒”的灭蚊产品对人也是相当有害的,需要小心使用。前一阵国内就有报道,某司机关闭车窗使用蚊香,导致中毒身亡。
我无意在此讨论和普及灭蚊剂的安全知识,我想提醒的是灭蚊行动的决策和实施者应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如果有人说,统一灭蚊是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预防登革热),相较而言,少数人的不适是可以(应当)接受的代价,那么我想应该提醒大家:没有证据能证明这样连续(从7月到12月,每月至少一次)大规模地全城使用杀虫剂,产生的后果将仅仅是少数人的不适;登革热是一种大多数人能够自愈的没有后遗症的传染病,死亡率很低,而大量、密集、无防护地使用杀虫剂可能导致的后遗症会是什么?如果回答不清楚这个问题,是不是应当更加小心细致地筹划灭蚊?
2000年7月,纽约市为了防止携带一种热病毒的蚊子传播疾病,也曾在较大范围喷药灭蚊,但至少事先关闭了喷药的中央公园。今年台湾地区也有登革热流行,他们号召灭蚊的做法很强调家庭自己安排和公共计划的协调配合,并设立蚊情举报电话。我不是专家,但仅从报道也能看出广州市剿蚊大战中的一些疑问:对于居室也需要统统用杀虫剂喷吗?对每一次灭蚊的效果有追踪调查吗?凭什么决定统一灭蚊要持续到12月?
细致的计划制订和实施起来可能很难,而统一时间划一处理可能是最容易实施也最容易见效的方案。
这不仅仅是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的问题,或者灭蚊或者灭蟑,无论预防登革热或别的什么流行病,当公共服务面对个体需求,尤其当公共服务行为背后有强势的理由支撑时,它就面临能否更细致合理更体贴人心的考验。
它涉及某一类机构的行为习惯。这种简单粗放的机构行为模式需要改变,因为人类社会(比如我们居住的城市)已经越来越复杂,需要我们考量更多的维度,包括生态环境、个人感受、长远幸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