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概念错位可能引发沙漠、戈壁的不合理利用
甘肃兰州大学西北开发研究所教授伍光和近日强调,"沙产业"概念在地域类型上存在错位,而这种错位很可能引发人们在西部大开发中对沙漠、戈壁土地的不合理利用,并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
伍光和是知名的自然地理学家。他指出,"沙产业"理论中的提高植物对太阳能的固定转化率,充分运用现代技术和新技术革命成果以及逐渐形成市场机制下的有效管理等,都与沙漠、戈壁无关,却正是绿洲农业和绿洲产业的主要内容。
伍光和谈到,1984年出现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沙产业"概念,据称系在不毛之地上,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的全部成就,通过植物的光合作用,固定和转化太阳能,发展知识密集型的农业型产业。倡导者期望"沙产业""在我国150余万平方公里沙漠、戈壁和荒漠化土地上为国家提供上千亿元产值","为人类开拓新的食品来源"。"沙产业"重视沙漠化防治和水资源利用,强调以农业工业化为内核,提出以技术引进、创新和推广为主要内容,无疑都是正确的。但必须指出,干旱区的人类经济活动尤其是农业生产活动,并非在不毛之地的沙漠、戈壁上进行,而主要是在荒漠绿洲内进行的。
基于以上分析,伍光和认为,绿洲农业或绿洲产业的发展已有非常悠久的历史,没有必要提出"沙产业"观念。期望"沙产业"在沙漠、戈壁和沙漠化土地上为国家提供上千亿元产值根本不现实,而依靠绿洲生态农业和半干旱区集水、节水型生态农业及相关产业创造更高的产值,却是完全可能的。
尽管一些新锐科学家近年对"沙产业"做出了新诠释,认为"沙"是沙漠化防治,"产"是指可持续发展前提下的生产,"业"则指生产和市场要形成规模。但是,伍光和认为,即使这样,"沙产业"概念在地域类型上的错位依然毫无改变。
中国环境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