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开展的工作
一、中心工作的基本状况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又称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于1999年11月1日开通"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热线62267459"的消息在1999年10月30日《北京晚报》刊出后,得到污染受害者及许多新闻媒体的极大关注。截至2001年6月底,共收到咨询电话2035个,接待来访184人次、回复来信76封。仅来访和来信中所涉及的污染受害者就达1万多人。同时还帮助19起环境污染案件的受害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通过行政途径加以解决。
在《中国环境报》、《中国青年报》、《邮政周报·生活周刊》公开回答来信咨询28篇,在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典型案件评析4篇,并就环境法制问题及老百姓如何维护环境权益问题在北京广播电台举办了6次讲座。
向热线咨询的当事人遍及全国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内蒙、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河南、江西、江苏、浙江、安徽、湖南、湖北、山东、山西、陕西、福建、云南、贵州、新疆的污染受害者,也有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及北京通州、密云、昌平、延庆、怀柔、房山等远郊区、县的受污染危害的百姓。咨询的问题涉及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放射性污染、电磁辐射污染和光线干扰等各方面的污染和公害问题。
中心的工作人员均是以志愿者的形式参与中心的法律帮助工作,他们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再做这一为社会奉献的工作。目前,已经在中心工作过的志愿者包括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的教授、副教授、讲师、博士、硕士生和北京、秦皇岛、武汉、济南的数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二、中心支持的案件的办理情况
中心成立以来,已经帮助19起环境污染案件的受害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帮助的方式主要是派律师直接帮助污染受害者,律师大部分的前期费用由我中心支付,有的案件甚至要为污染受害者代缴诉讼费。
在我们支持的19起案件中,有2件通过法院的两次审理,取得完全胜诉,使当事人得到赔偿;有2件通过法庭调解得以解决,也使当事人得到赔偿;有2件向法院起诉以后,地方政府介入,情愿由政府给予补偿,使当事人撤诉;有1件我们支持的污染受害者作为被告在法院应诉,最后迫使污染者撤诉,采取治理措施,并向受污染的居民道歉,补偿损失;有2起污染受害者起诉的案件,在一审法院判决败诉,在我们的帮助下上诉以后,二审法院裁定撤销一审裁判,发回重审;有1件一审胜诉,排污者正在上诉;有1件污染受害者作为被告的刑事案件,在我们的帮助下,虽然没有给无罪释放,但大幅度地减轻了刑罚;有2件污染受害者一审败诉,现在正在上诉;有1件两审完全败诉,现正申诉;有2件在我们介入前两审均已败诉,我们正帮助其申诉;其余3件,法院尚未作出一审判决。
三、对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帮助所产生的影响和效果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热线电话的开通以及对污染受害者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天津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河北省电视台、湖南省卫视、《中国青年报》、《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中国绿色时报》、《中国质量报》、《中国日报》、《工人日报》、《北京日报》、《北京晨报》、《中国环境报》、《中国律师报》、《北京经济报》、《生活时报》、《北京法制报》、《法制文萃》、《经济日报-社区服务报》、《邮政周报-生活新周刊》、《生活周刊》、《中国经济导报》等几十家新闻媒体给予一次或多次报道。美国《纽约时报》在去年5月16日的第一版对中心所帮助的案件给予详细介绍。《法国解放报》、台湾《时报周刊》、荷兰国家广播电台也对我中心的工作给予报道。许多人给我们写信或者打电话,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支持,有的甚至送来纯净水,让咨询人员消暑解渴。
中心的工作目前主要产生了如下几个方面的效果:1.使更多的人认识到了自己应有的环境权利,并开始了解通过法律途径可以保护自己的权利。
2.使一些贫穷的污染受害者在失望中看到了希望,并在中心的帮助下赢得了应有的权益。
3.帮助公众树立了法制观念,避免了一些过激行为,维护了社会稳定。
4.在一定程度上促使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使环境法的规定得以执行和遵守。
5.在诉讼中发现了我国环境立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有针对性地向有关部门出改善环境立法的建议。
6.通过法律咨询,使许多环境法的研究人员和学生接触了环境法律实践,得到了实际锻炼。同时也使一批律师学到了办理环境案件的经验。
四、正在进行和推进的工作
目前我中心正在进行和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在今年的9月14--18日,召开环境纠纷处理中日国际研讨会,研究探讨中国环境纠纷处理的一些特殊问题,并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促进我国建立合理、公正、有效的环境纠纷处理机制。
2.在今年的10月中旬开展对律师的免费环境法培训,在全国招收50名律师,专门进行环境法律业务方面的训练,以提高律师办理环境案件的业务能力,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的环境律师网络。
3.开展中国西部的环境维权行动,每年重点支持中国西部的3--5个典型环境案件,包括污染危害和生态破坏案件,让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受害者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利,用实际案例宣传环境法制,促进西部大开发中的环境保护工作。
4.推动起草环境损害赔偿法,完善环境纠纷处理的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