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缺水的国家,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世界水平的四分之一。为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和实施污水资源化,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批准发布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三项国家标准。
这三项标准分别是《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
国家标准委有关负责人表示,2001年,全国工业和城镇生活废水排放总量为428.4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00.7亿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227.7亿吨。一般情况下,城镇供水经使用后,有80%转化为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其中70%是可以再次循环使用的。这意味着通过污水回用,可以在现有供水量不变的情况下,使用城镇的可用水量增加50%以上,这是一笔巨大的资源。
然而,我国的水资源配置没有实现按不现用途分质、分类使用,致使大量污水没有再生利用。统计显示,我国水的重复利用率平均为40%,而发达国家平均为75%到85%。城镇生活污水绝大部分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就排入江河湖海,造成了污水资源的浪费。国内外实践经验表明,城市污水的再生利用是开源节流、减轻水体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解决城市缺水的有效途径之一。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和实施污水资源化是保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措施。
新华社 2003年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