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26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等14个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进行了审核。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广大城镇居民积极参与并监督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现对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等14个拟命名为首批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事宜进行公示:
一、公示日期:2003年1月2日~2003年1月10日。
二、公示期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接受反映这14个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电话:010-66111416(兼传真)
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举报受理电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日报和有关媒体上公布。
2002年12月30日
首批拟命名的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名单
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
辽宁省海城市西柳镇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玉潭镇
江苏省常熟市海虞镇
浙江省临安市太湖源镇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仙河镇
河南省巩义市竹林镇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新沟镇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镇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镇
云南省丽江县大研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金边镇(农四师六十二团)
中国环境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