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绿网
 主办
>>返回首页
>>网站检索
新 闻 | 史 话 | 组 织 | 健 康 | 自 然 | 法 律 | 文 学 | 视 点 | 服 务 | 活 动 | 论 坛
首页 >> 绿网 >> 新闻 >> 绿版回顾 >> 2002年二季度
把“达标”污水告上法庭

本报记者 刘世昕

  4月3日一大早,重庆璧山县福禄镇几十名农民就扶老携幼来到县城。这天,县法院终于要开庭审理他们154人共同状告重庆双木生化有限公司污染的案件了。这也是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中国西部环境维权行动”首例开庭案件。为此,中心派来了律师刘湘。

  两岁的小张洁被妈妈抱着也来了,她身上满是小红疙瘩。她妈妈说,“都是水污染闹的”,村里好多孩子都长这种疙瘩。

  72岁的陈治均是村民们推选的诉讼代表。早先,大伙儿推举老人的儿子当代表,但在开庭前他突然擅自撤诉,不告了。老人说他顶不住外来的压力。儿子退了,老子还要讨说法。陈治均当起了154人的诉讼代表。

  这些村民吃水、用水都靠梅江河。但2000年重庆双木生化有限公司在当地开工厂后一切都变了,工厂排出的废水污染了梅江河;井水不能再喝;河水黑臭不敢再浇地;粮食和蔬菜减产;鱼塘没法养鱼;有人趟了河水患上皮肤病。

  2001年7月,沉默了许久的农民们找到璧山县环保局痛诉双木公司的污染。环保局认为双木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是按“全部回用”设计的,不该再有废水外排,现在的河流污染是因污水处理池渗漏造成的。当时环保局对双木公司罚款2000元,赔了村民4口井受污染的损失2500元,承担了粮食减产30%的责任。但对于污染导致村民的疾病、蔬菜减产、渔业损失,因没有有效证据,不作处理。农民不服环保局的裁定,将双木公司告上了法庭。

  双木公司声称,他们的废水回用设施经过环保部门验收,不会外排污水。不过,在开庭前几天,双木公司还是停产了。

  农民领着记者来到双木公司的污水处理池,老远就闻到一股恶臭,走近一看,处理池就是一片臭泥塘。记者丝毫想像不出用什么高精尖的技术能将一池子臭泥化腐朽为神奇,变为生产用水。

  其实,当地环保局和县政府对双木公司的污染状况不是不明白。

  2001年3月,县环保局就给县政府打过报告,请求搬迁双木公司水解工艺车间。当时梅江河上游严重的水体污染已超过了河段的环境容量和自净能力。环保局要求该厂搬迁前严格控制产量,严禁污水外排。县政府很快就下文要双木公司停产治理,并说恢复生产后若发现再排污水,立即无条件搬出或关停。

  如果一切都按部就班实施,对农民的侵害会少一些。但可笑的是,双木公司的治污设施一直“正常运转”,同时污水也一直没少排。今年1月5日夜里,农民盯住了双木公司将污水拉出厂区的油罐车,抓到证据。公司负责人说,污水是拉到藕田里做肥料的。

  记者的确看到了该公司与当地藕农签的一份合同,只不过合同的日期是2002年1月9日,显然是在1月5日农民发现偷排之后。

  这片签了合同的30亩藕田甚至比公司里的污水池还臭得厉害。田里没有嫩芽长出水面,全是黑泥。

  既然公司的污水处理按照“全部回用”设计,那么按相关法律规定,未经环保部门许可的外排都应视为偷排。双木公司这种“废物利用”的行为到底算不算偷排、非法?这些废水到底能不能利用?还要经过卫生和农业部门的鉴定。而油罐车倒出来的污水没有有关部门的鉴定却是不争的事实。

  律师刘湘说,他将通过司法程序替农民争取到合法的、应得的污染损失赔偿,更重要的是要求企业停止污染侵害。他说,这个案子涉及的范围不大,但非常典型。不少企业都像双木公司那样,总是强调自己的环保设施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了,把“达标验收”当成了肆意污染的挡箭牌。但是现在他们应当明白:受害者和法律都不会放过他们的。

 

 

 

网站介绍 - 网站导航 - 联系方法 - 广告服务 - 合作机构
©2000-2001 中国青年报社版权所有
中青在线网站建设部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