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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视点 文物怎能随意迁移

杨东平

  11月23日,位于北京东城区东堂子胡同75号的蔡元培故居惨遭毁坏,沿街部分房屋被拆除屋顶,院内房屋若干处被捅破。在社会各界的紧急干预下,才未酿成彻底毁坏的大祸。蔡元培故居是1984年被公布为东城区文物保护单位的。

  这一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古都文化和文物保护的整体处境。就在不久前,东城区有关部门以不是文物保护单位为由,强行拆除了文化名人赵紫宸、赵萝蕤的故居———北京市美术馆后街22号院。以同样的理由,发现不久的曹雪芹故居———广渠门内大街207号四合院也危在旦夕。现在,连早已被列入保护单位的文化遗址也岌岌可危了!

  此番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不是没有来由的。据了解,主管单位东城区文物局称这是对故居的保护性迁移———尽管市文物局一直明确反对在此进行的房地产项目已经批准,他们打算拆掉故居迁至300米之外。

  然而正如文物专家所言,文物是不能随意“迁移”的,它不能离开具体的历史环境而存在。迁建只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被迫采取的下策。罗哲文、俞伟超、郑孝燮、谢辰生等就曾特别指出“近年来,不少珍贵的历史文物一遇到建设事项就被‘易地保护’,已是亟待引起各界重视的问题,文物建筑经常因此而作完全的牺牲。”

  最近的例子,1998年菜市口大街改造工程、曾引起广泛关注的观音院过街楼的“迁建”,竟然以推土机行事;宣武区文物保护单位、戊戌变法的重要遗址、著名清代会馆“粤东新馆”也是以“迁建”为由,在包工队的铁锄下变为一堆瓦砾,至今未有任何重建迹象,按文物迁移的程序、原材料、原构件复建已不可能。

  近年来,北京市一直在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明确划定了25片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并将保护面积从原来只占旧城区的5.9%扩大为34%,这无疑是好消息。令人担忧的是,这一保护措施在执行中受到恶意曲解,似乎在25片之外的街区、四合院和历史文物是不受保护的,可以任意开发和拆毁。与此同时,传统的开发思路和开发惯性并未得到纠正,在旧城区内的过度开发热度不减,有关部门和开发商仍然热衷于在二环路内搞房地产项目、大拆大建和修大马路,这对于古都风貌的保护都是致命的。正在建设的金宝路(从王府井金鱼胡同东至雅宝路)所穿越的遂安伯胡同、东堂子胡同、红星胡同,就是四合院比较完好的街区,集中了梁思成、林徽因故居,金岳霖故居,朱启钤故居等等文化名人故居。

  透过蔡元培故居的悲剧,我们难道不该认真反思:北京市最重要的特色、最核心的价值究竟是什么?我们为什么一边不惜巨资买回当年被侵略者掠夺的流失文物,同时又继续拆毁破坏所剩无多的历史文物?我们究竟应当怎样为古都文化的命运负责?如果把北京改造成一座几乎没有历史文化景观、历史建筑特色的新兴商业城和开发区,把北京变成东京、香港、马尼拉或者所谓的曼哈顿,真的是我们的理想吗?

  拆毁一所有重要价值的老房子与砍掉一棵古树一样,损毁的都是不可再生的珍稀资源。毕竟,我们只有一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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