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绿网
 主办
>>返回首页
>>网站检索
新 闻 | 史 话 | 组 织 | 健 康 | 自 然 | 法 律 | 文 学 | 视 点 | 服 务 | 活 动 | 论 坛
首页 >> 绿网 >> 新闻 >> 绿版回顾 >> 1999年
学者视点 遗产“活”得怎么样

谢凝高

  目前我国有23项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我国遗产所面临的威胁是旅游经济的错位开发。对遗产和国家公
园最大的威胁是“人满为患”。许多风景区的超容量游人,是对生态
环境超强度利用。在1993年,黄山的游人密度就比美国黄石国家公园
大16倍,而泰山更甚。

  对我国风景区来说,更为严重的还有“屋满为患”。然而不少决
策者还把风景区的商业化、城市化作为发展经济、开发旅游的响亮口
号和目标。许多早已超载开发的名山风景区、世界遗产地,大兴土木、
开山伐木、乱建索道、宾馆、商店、娱乐园,甚至把低级趣味、封建
迷信的“鬼文化”、“神文化”也搬进来,只要有利可图,什么项目
都弄进去。这些可耻的破坏,使世界级遗产景观的自然度、美感度和
灵感度全面下降,几乎无可挽救。

  更有甚者,把遗产当作企业,交给公司捆绑上市,出让风景资源
与土地,完全改变了国家风景区的精神文化功能及其社会公益事业的
性质,把人类的瑰宝变成少数公司发财致富、误导游人的“吃喝玩乐
综合体”。

  风景区属社会公益事业,旅游业是经济事业,两者性质不同,但
联系密切。有风景区,才有风景旅游,风景区带动地区旅游业、交通
运输业、商业以及农副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为所在地区带来巨大的
社会经济效益。可见,风景区世界遗产地是“源”,所在地的旅游业
及其相关产业是“流”,保护好源,才能长流不息、长盛不衰。

  正确处理风景区、遗产地和旅游业的关系,必须实行功能分区原
则,即严格保护风景区内自然文化遗产的品位与价值及其精神文化功
能,积极开发风景区外的旅游经济功能。如泰山历来实行的“山上游,
山下住”,黄龙、九寨沟规划的“沟内游,沟外住”,以及国际上国
家公园的“园内游,园外住”的基本原则。

  保护遗产是为了保护地球上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丰富性和多样性,
为世世代代所利用。中国地域广大、地形复杂、气候多样、历史悠久
而连续,中华民族又有热爱自然崇尚山水的传统。这是构成文化与自
然遗产的物质基础。中国是世界上遗产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如果
80年代以来就坚持保护性利用,加强管理,不搞破坏性开发,我国有
很多文化和自然遗产可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很可惜,已有不少遗产地今天已面目全非了。现在每申报一项,
都要拆除价值数千万至上亿元的破坏性建筑,才有可能列入《世界遗
产名录》,有的本应属于世界文化遗产的景观,已无法恢复,成为永
远的遗憾!这不能不是教训。

  遗憾还不止于此。有的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地方,得到
“金牌”以后又大搞破坏性开发,给国家文明带来很坏的影响。世界
遗产专家来华检查后气愤地说,要是这样商业化,是绝不会被接收为
世界遗产的。

  按照《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规定,当遗产受到损害时,
将其列入《世界遗产濒危名录》,如不能按期恢复,就要在《世界遗
产名录》中除名。这不但失去遗产的价值,有负历史责任,而且有损
于国家的文明形象。

  现在,我国的遗产有的已处于“病危”境地,需要抢救,需要动
“手术”——制止遗产地的破坏性开发、整治拆除破坏性建筑、构筑
物,把超载建筑物迁拆到区外旅游服务基地,严格实行功能分区原则。

  遗产是财富中的精华,国家的骄傲,人类瑰宝,保护遗产,人人
有责。

[返回前页]

 

网站介绍 - 网站导航 - 联系方法 - 广告服务 - 合作机构
©2000-2001 中国青年报社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