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播报 2000年9月27日   星期  
(本报网版专讯)建水古城保卫战全记录(多图)

本报记者 晋永权/摄影 写文

  建水民谣:
    明清建水出人才,
    进士科举甲全滇;
    民国年间出土匪,
    现在尽出败家鬼。

    背景:建水为明、清年代滇南文化、宗教、政治、经济、军事、教育中心中心。南孔庙所在地,这里的文庙规模仅仅次于曲阜。建水城池,明洪武15年开始建设,高2.3丈,宽2丈,建了60年才完工。1958年建水开始大拆城墙,文革后期开始拆除多处古石拱桥。现在开始拆除清代、民国年间兴建仍然保存完好的古民居。

    缘起:为进一步加大旅游带动型发展战略的实施力度,促进我县旅游业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将建新街改造建设成清式风貌街。 建新街清式风貌街的建设,是振兴建水旅游业,提高建水在全社会知名度的具体措施。

    摘自 《 建新街改造建设房屋动迁通知书》

    没有主管部门审批
    没有拆迁手续
    没有经过同级县人大审批
    拆迁人没有与被拆迁户签定任何协议
    群众与开发商没有见过面
    建水县政府大包大揽、包办了拆除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大量古民居的工作

上图为建新街拆迁现场。

    拆真古董建假古董,清代、民国民居“剃光头”,建水人在干什么?
    
    今天,陌生人来到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建新街就会发现,这里家家大门紧闭,一些居民就是站在家门边,也会把门锁上,警惕着来到这里的陌生人。没有这里的老邻居带路喊门,外人是绝不可能进去的。
    建水是云南省四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建新街既是一条老街,也是紧邻县委县政府的黄金地段,这里分布着几十栋保存完整、建设栋考究的清末民初古民居。以往,一些国内外游客来到这里,都可以随意走进居民家中,与大家谈古论今,欣赏滇南民居艺术,其乐融融。
    但,现在一切都变了。
    这里发生的一切,源于建水县政府突然宣布的拆迁通知:108户居民将失去他们的家园和祖上留下来的老宅子,取代这里真正古迹建筑的将是开发商新建的仿清式风格建筑:清代建筑一条街。
    1999年11月14日上午,建水主要的一条历史街区——建新街上突然搭起了一个架子,并有武警站岗,起先居民以为玉溪花灯团要来演戏。但随后,他们发现,这里不准群众参加,张学禹老汉出去买菜回来就被告知:这里有重要活动,不许通过。事后,建新街的群众得知,刚刚举行的是封闭而又神秘的“建新街改造奠基仪式”。建新街的群众说,当天维持秩序的人都领到了一个装有100元的红包。
    11月21号,县政府以通告的名义出了拆迁方案。在事先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群众最强烈的反应是:“当头一棒,大难临头”。
    拆迁方案明确规定:对公拆迁1999年12月31日结束;对私,2000年5月31日结束,拖延拆迁者将追究法律责任,直刑事责任。一时间人心惶惶,建新街百姓的生活陷入了混乱。
    2000年2月份,过完春节,开始拆公房。5月12日、13日两天,建于清咸丰年间,保存完好的进士府全部被拆毁。这里原是清末、民初个旧锡矿老板马成家的古迹民宅,大约建与清咸丰年间,是一栋很讲究的四合院,雕梁画栋、屏门、窗棂、梁柱交头都是精美的木雕艺术品。5月20日,翰林第中后两个四合院被部分拆除,这是道光年间建水翰林钱正圜的出生地,中,后院已经被拆,前院因有84岁老人居住得以保存。6月23日,大夫第(胡士仁家)箱房也被翻墙而入的人强行拆掉。
    建于道光年间的清朝武官董开家,现如今以被拆的只剩下了一个门楼。
    记者在拆迁现场看到,到处是残砖烂瓦和东倒西歪的木头,建新街的一位群众反映:“拆迁现场极其野蛮,一些来拆房的人甚至明目张胆的喊出了我们就是强盗的口号”。当时,文物贩子云集这里,随拆随卖,讨价还价,开发商把有价值的东西都卖给了他们。记者在一份开发商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协议上看到,原本应属于国家的文物在这里却成了“施工中发现的贵重物品、文物必须上交给甲方”,即开发商。
    建水老城上的建新街在明清及后来的民国年间,都是商贾及文武官员的居住区,因而这条街上留下的古建筑,是建水县城最集中最精华。除了闻名的朱家花园外,还有张家、孙家、高家、米家、喻家、胡家、余家、刘家等民居,这些大多都是清末民初典型的清式滇南风格民居精品。建新街58号的喻家建于1893年,祖上曾在昆明、上海、香港做生意,有自己的商号,这里有“两层三间六耳四茶房中西合璧式建筑和滇南最早出现的镶彩瓷鱼池”。外来文化,在这栋建筑上体现明显。这栋建筑至今保存完好,喻家后人安逸的生活在其中。但就是这样的建筑也被列在拆迁行列。新建的“改造建设清式风貌一条街”。除保存朱家花园外,其他建筑将被全部拆除。目前已经有3家被拆掉。
    在现场被强拆的残砖烂瓦中间,记者见到了被建水某些领导称为清式建新街改造后的“样榜房”。“样榜房”楼下为卷帘门铺面,楼上用水泥柱子做成吊脚楼式样,屋面铺瓦,在建新街一群古民居面前,这栋建筑显得分外突兀、刺眼。
    拆掉古民居只是建水县拆毁文物的一方面。据建水民间文物保护者提供的资料及记者为期3天的实地探访,自1994年1月20日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历史文化民城以来,这里拆房拆庙却有所增加。宴公庙(6个殿)是云南省现存无几的元代建筑,这几年被拆毁殆尽;1998年,作为建水城象征的“川主庙”(建水意为建设水利,这座庙是为纪念修建水利的李冰父子而建)也被毁掉;玉皇阁配殿被拆毁,绿瓦寺前殿也被拆除————
    今年7月,经县有关部门批准,个体老板以修高速公路采石料为名,将被誉为“滇南第一名山”的云龙山二天门炸毁。
    建水百姓和其他关心建水的人痛心疾首:建水古城到底要向何处去!

上图:老干部们提起文物被破坏的情况痛心疾首。


    他们这样做不合法,“建水古城前哨保卫战”中的老百姓
   
    建水的老百姓在文物保护这件事情上显然是“做过了”。县政府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在私下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了这样的话。
    建水县69位离退休老干部,目睹大量文物古迹被毁情况,深感痛惜,其中几位老同志,自出经费,用了一年多时间,走遍建水的山山水水,村村寨寨,实地考察、拍摄、研究了建水的文物,完成了一份言之切切、实实在在的万言书。这份“呼吁书”发到了省、州、县领导的手中。云南省文化厅早在1996年9月就给了回复,称“69位老同志提出的保护建水历史文物的呼吁书,十分可贵,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祖国文物的强烈愿望和高度的责任心,他们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也符合文物保护法精神及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
    “但,他们的这种做法,给县里带来了压力。不利于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这位干部说。
    4年过去了,当年起草呼吁书的老同志16位已经做古,万言书几乎成了废纸一张:建水县的“文物保护”——拆除文物工作一刻也没有停止。
    莫洪鑫老人是一位退休的小学教师,老伴无业,他衣着寒酸,在建水街头靠摆地摊维持家计。人们都说保护建水文物这件事与他最没有关系,但莫老师作为云南省民间文学家协会会员还是拿起了笔,斗胆给省长写了封呼吁信,并且得到了一位副省长批示。但,批示在作为公文层层转交的过程中,莫老师却说自己“越来越伤心”:文物不还是照样在拆吗?已过7旬的管继尧老人10年间一直研究建水文物,破旧不堪的房间里堆满了大量的珍贵资料。他相信自己的资料比县文物管理部门的还要多。说到10年来的辛酸,老人竟然失声痛哭,不能自持。
    陈翠珠是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的一名教师,作为州人大代表,今年2月的州人代会期间,曾联名15人提出以法律法规规范建水开发建设的提案。但这15人后经建水县个别领导“开导”,退出了6人。提案只得收回,改为建议。
    喻家后代,退休在家的中国有色金属总公司昆明公司、国家级科技成果评选专家喻秉权曾经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云南省委副书记等部门或个人写过七封信。他提出:“如果仅仅改造了与清式风貌不相宜之处,而保留甚而修缮原汁原味的清式民居,则更能体现建清式风貌街的意图;倘若一律拆旧建新,毁真迹而造假古董,等于铲除历史的底蕴,降低清式文化街的文化品位和观赏价值,有违初衷。建水过去错毁的古迹已经很多,成为千古遗恨,切望不要再有所失”
    虽然有一位副省长的批示,但是没有起到什么实际的作用。
    据建水的一些老干部向记者反映,4月22号,建水旅游局请北京、云南省几家电视台的记者来宣传洞经音乐。建新街群众老李手拿建新街改造材料,记者以为是祭孔材料,要走几份。在孔庙大门,老李被便衣、公安局政管科彭科长搜身,收走两份材料。下午,信访办杜主任、公安局彭科长、临安镇(县城所在地)党委书记李至恒一起来到洞经协会,找到老李询问材料来源。李书记要走一份,彭说,随意散发材料是违法行为。李反驳说,你才违法呢,一没穿制服,二没有拿证件,三是任意搜身。“你还顶嘴,”彭说,并要把老李扭起来。老李也不示弱,“你来扭吗?违法!”。洞经协会的离退休干部一起为老李说话,来人才离开。
    在这场被百姓称为“建水古城的前哨保卫战”中,老干部、退休教师、医生、小店店主、目不识丁的普通居民、一批背后出力的机关干部都自觉的走在了一起。建新街群众从维护自身利益开始,到认识到文物的价值,再到大力宣传文物保护法规,再到学习法律。他们有晓知以情,动之以礼者,有说法普法者,甚至还有以死抗争者。
    记者在建新街采访时发看到,老百姓复印了多份《人民日报》文章“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关键在政府”,新华社文章“专家提出:历史文化名城也要保真打假”,还有摘自《新周刊》的文章“中国城市十大败笔”及其他文物保护法律、规定,贴在街道里。百姓晚上贴,政府白天派人撕,贴了撕,撕了贴,一时间这成为建水的一大景观。
    一位群众对记者说:“年初开始,我们就贴,要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必须让大家知道信息,掌握武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他们不但在这里贴,还直接把文物保护法等贴到了县五大班子的门上。“他们这样做不合法”,这句话可以从许多目不识丁的建新街群众口中说出来。
    有一件事情,至今让建新街群众记忆犹新。6月23早9点,建新街61号一栋私人民宅内,突然闯进20多人,他们翻墙入院,用大锤、撬杠,镐,开始拆房。县拆迁办的人去了4个组,大约15、6个人,站到四周。拆迁队十几分钟就砸毁厢房。这时候,来自建新街100多人及县城其他群众200多人,聚集到这里,人群中有人开始制止这种野蛮拆迁。高喊“强盗!你们拿了开发商多少钱。”一时间双方情绪对立,来人一看势头不对,只拆完就箱房就慌慌张张走了。有近十位群众向记者反映:开发办有人说,你等着,拉你去县政府,有国法治你。人群中也有人高喊:“来吧,我们死都不怕!”。
    喻菊馨是位退休工人,她在自家的老墙上写下这样的标语:谁拆一砖一瓦,谁犯法;誓死保卫清式房屋,为建水人民造福。
    “造福”两字写的很大。这些标语,与“拆”字一起并立在建新街的古民居上。后来县政府放出风来,谁再写,就抓到派出所里。
    这被建水百姓称为:“建新街保护战最激烈的一天。”其他一些建筑因群众保护也不得拆迁,最多达到十余次,拆迁队来了,无功而返。就连住在建新街上的一位县拆迁办工作人员私下里也说,没有老百姓的保护,这些古民居5月30号前就全完了。拆迁现场,每次都有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着便装前往,县公安局一位工作人员私下对记者说:“其实我也不想去,但上面这样要求了,也只得照办,群众贴的都是一些宣传法律的东西,你说能怎么办?” 做拆迁工作时,公检法机关都要派人参与,一般不发表意见,不穿制服,但拆迁办的人大都会把来人介绍给群众。据公安局内部知情人透露,接受这任务,主要是来维持秩序,假如双方打起来,可以平息一下。

    上图为建水翰林钱正圜家被拆除的后院。这栋建筑原来保存完整,是建水街上典型的清末古民居。


    行政命令代替经济行为,政府何以成了开发商的大管家
   
    至今,让建水百姓不明白的是,像建新街这样大规模的拆除古民居、拆除真古迹的热情居然来自县委县政府,难道拆除古迹也可以成为今天的政绩;涉及108个家庭拆迁安置这样的大事情,居然在大家毫不知情,没有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就这么定了;涉及开发商与被拆迁人之间经济合同,为何会被政府下发的一纸“建新街改造建设房屋动迁通知书”就大包大揽了?
    记者在一份建水县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私下提供的“建水城区清式风貌街设计方案审计会会议纪要”中看到,纪要的第四条明确提出“要保护开发商的利益,让老板有钱可赚”,并要求县级有关部门和临安镇(县城所在地——记者注),要积极支持,热情服务,政策上要给予优惠,为开发商创造一切有利条件,保证开发建设顺利进行。政策上要给予优惠,为开发商创造一切有利条件,保证开发建设顺利进行。”至于老百姓的利益何在,会议纪要却只字未提。这份标有1999年11月16日的会议纪要出台后很快就被建水街群众了解,并得到了复印件。离休老干部刘键在接受采访时说:“这样荒唐的话居然可以明确写进县委会议纪要,群众知道后怎么也想不通。”
    据建水县人大的一位干部透露,改造方案的出台既没有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公布,也未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批,在群众毫不知晓的情况下悄悄决定的。就连拆迁协议也由政府主管部门包办代替了
    记者在“建新街改造建设房屋动迁通知书”上看到了这样的条文:“凡与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不能签订或已签订协议,但不履行协议的单位和个人,经拆迁主管部门依法裁决,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的,一律不予奖励。”这同样令建新街群众费解。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2、14条明确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如双方对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达不成协议时,由批准拆迁房屋的主管部门裁定。这原本应由开发商与被拆迁户签订的协议,怎能由建水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来代办了呢?作为主管机关,又是作为签订协议方,又是行使行政管理权,哪来公平与公正呢?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这比赛公平吗?
    至于那位神秘的开发商黄维国,建水的群众反映他们很少能见的着,根本没有正面接触过。但云南新闻界了解此事的同行说,别说拆一个建水街,就是把建水古城全拆了,在云南恐怕也没有人能挡的住他。记者在一份云南日报呈送“省委常委参考”的内部报道中到是看到了这样的话:“投资商黄维国亲口对人说,典礼花费10万元,摆了18桌,每人一个红包。之后,黄维国又花了10万元买了3辆柳州五十菱小面包车送给县里拆迁办”。
    建水的老百姓戏称:“我们的政府就是开发商的大管家”。
    建水县69位离退休老干部对建水县一些领导的做法评价道:
    一个领导,首先应该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也应该是一个热爱名城、热爱家乡的好市民。作为领导,如果连公民的基本素质都丧失了,那你在人民心目中是何种形象可想而知。人民不敢奢望你造福桑梓,但希望你不要做建水人民的“败家子”和“卖家贼”。我们希望决策者不要再搞以权代法,以权压法,知法违法的毁坏历史文化名城的、愧对祖先和子孙后代的事情,不要再搞这种权与法较量的游戏。
    建水县的一位干部私下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县里目前的这种做法:“忽视了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文物保护、忽视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与保护、忽视了当地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

    保留还是毁掉,谁将赢的最后的胜利

    在建水,建新街的“改造”,被称为改造整个建水古城的试点:建新街“改造”成功了,“改造”整个建水古城的工作就好做了。因为,除了建新街的“改造”外,县里还要陆续“改造”老城区的关帝庙街、鸡市街、马市街、武庙街等。为此,县里的决心很大,并提出了拆迁工作的“一定,三不变原则”。一定是,对建新街的拆迁改造一定要搞下去;三不变为:拆迁补偿不变,安置办法不变,拆迁范围不变。
    对此,建水的老百姓针锋相对,他们对这“一定三不变”有自己的解释。一定,是指对历史街区的拆毁一定要搞下去;三不变,强买做法不变,强卖做法不变,毁我名城,毁我家乡做法不变。拆迁工作私下里被建水百姓叫做“三瞎工程”:瞎规划,瞎指挥,瞎建设。
    拆迁补偿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对古民居的拆除,建水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动迁通知书规定的计价标准是每平方米30~450元不等,群众对此也是意见很大。建新街的一位群众到分管拆迁工作的副县长办公室去时,更是听到了这样一句惊世骇俗的话:“老房子,每年折旧2%,50年就全没了。这些上百年的老房子,还补偿你这样多,算是政府的照顾”。记者去县政府采访,希望找到这位副县长核实这句话。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县里的工作刚刚做完调整,这位副县长已经不再分管拆迁工作了。以此为理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采访过程中,总是听到建新街的老百姓提起县拆迁办的主任。这位主任去年11月29日在建新街居委会前的天井里召开的拆迁户大会上称:你们就是告,法院也不会受理,要土地房子没有,按时拆迁户给予奖励,阻碍拆迁要负法律刑事责任。口气极其强硬。一位82岁的老人说自己听得“冒了一身虚汗”,现在说起来还害怕。
    建新街86号72岁的张金意老人,因家中来了两个人,不做任何解释就要拆房,气愤不过,昏迷十多天后死亡。又是这位负责人在群众大会上放言:“不要说死人,就是棺材抬来我也不怕,建新街拆定了”。
    但是,建水百姓的抗争一刻也没有停止过。有两次对话会也值得一提。
    5月27日,云南省一位副省长来建水考察工作,当天上午,副省长要参观位于建新街上的朱家花园。早上,建新街居委会突然通知建新街群众代表8人去临安镇镇政府三楼会议始开会。县里有关部门布置居委会、派出所防止建水街的群众到朱家花园。主管副县长再次强调“一定三不变”,要求群众理解政府,支持政府工作,因为建水穷,所以要招商引资,吸引外援资金搞开发建设。但群众的发言都是搬出相关法律条文,指出政府在建新街拆建问题上的一系列违法行为。会上,甚至有人喊出了“贪污中央政策就是最大的贪污,(贪污:截留中央政策,为我所需),你们不要中央的政策,不要省里的政策,我们也可以不要你县政府。”据建水街群众反映,在4天前的强行拆迁现场,县政府办王姓干部曾说出:“副省长的批示能怎样,就是XXX的批示我们也不爱听”这样的话,随行的一位女干部也喊出了:“在建水,只有我县政府才是最权威的”。
    对于会上一再强调的“一定三不变”,建新街群众的回答是:“我们死也不会改变”。家住65号的李建成报上自己的姓名,说:“国有、集体、私有财产流向何处,你们来压人民,是压不服的,你们的做法既不合理,更不合法。如果你们强行拆迁,我们就拿死来抵着。父母官们,请你们换个位置来考虑。”
    会议主持人还没有宣布散会,群众自己就散会了,场面十分尴尬。建新街的群众自然兴高采烈,有什么话就说。这次会上还宣布要彻底改造其他几条街道,消息传出其他街道的群众也开始陷入紧张之中。
    会上还有群众提出:这种行为,毁我名城,毁我家乡,造了假古董,毁了真古迹。现在,建新街的老百姓大都会说这句话了。两天后,一篇《历史文化名城要保真打假》的文章贴在了县委5大班子的门口,县里的建设局、公检法等机关门口也贴上了这篇文章。
    政府派人来建新街拍照、录像,群众就说,“政府不学法、守法,建新街群众出钱补法,不用拍了,我们送几份给你”。后来,再也没有派人来建新街撕文章。
    关帝庙街的几位群众告诉记者,这次会议后,建水的老百姓县突然明白,建新街的群众是在为保卫建水古城而战,而不只是保卫建新街了。
    这样的对话会,4月份也开过一次。当时省三讲巡视组在建水工作,群众30多次反映情况。巡视组要求县里主要领导开个会,听听群众意见。县里来了将近20个人,建新街只通知6个群众,后来也去了30多个,据说,那次会上双方也是针锋相对,闹得不可开交。
    建水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原定5月30日前全部拆迁工作完成的计划,现在并没有完成。同样,建水街的老百姓也并没有因为这些古民居暂时得以保存而高兴。相反,拆迁随时可能发生。记者在建水采访时,不断得到一些不祥的消息。
    如,州里的一位主要领导已经来到建水,做县电力公司的工作。因为这家公司也坐落在建新街上,他们至今没有搬迁。还有消息说,县里已经下了死命令,要求在10月30号前必须完成拆迁等。
    建新街古民居又一次走向毁灭的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