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16日,引起媒体广泛关注的山西“三盲院长”重审案,作出
了新的一审判决。运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山西绛县法院副院
长姚晓红因犯贪污罪、非法拘禁罪、报复陷害罪,三罪并罚被判处无
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前,国内许多重要媒体对姚的种种恶行进行了揭露。看了这些
报道之后,人们不禁要问,这个被称为文盲法盲加流氓的人,是如何
混成法院副院长的?他有什么样的关系网?谁来约束他的权力?监督
机制何以失效?
去年9月,我和另外两位记者专程前往山西运城,进行了为期十天
的调查。
“什么是法,我的话就是法,你们信不信?!”
我们到绛县时,手拿运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原一审判决书,姚晓
红因犯贪污罪和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姚晓红是因非法拘禁而引起公愤,并被媒体称为“活阎王”的。
在法院认定的事实里,绛县张上村的事件给人印象最深。
1995年6月,该村青年农民孙银狮因欠贷850元,被绛县法院执行
清欠的法警于小军殴打。从此无法参加劳动,三个月后,突然死亡。
“在尸体高度腐烂,鉴定条件很差的情况”下,法医认为,孙“系急
性心功能衰竭死亡”,“与外伤没有直接必然的联系”,但死者家属
认为鉴定有假,因而多次上访,却毫无结果。
1996年清明节前3天,孙家二十多口人把死者的尸体拉到法院讨说
法(属违法行为),一些干警见状,极力想把尸体推出院外,一时与
孙家僵持不下。
此时,站在二楼上的姚晓红打了个手势,把法警叫到楼上,吩咐
他们关闭大门,分头捉人,跑不及的孙家8口被堵在院子里,束手就擒。
“我们被押到后院,吊铐在单杠双杠上。”孙科选回忆说:“姚
晓红对法院的人说,这帮都是坏人,不服就给我狠狠打,打完连死的
带活的统统拉到火葬场!”
法院后院,桐树深深。被打的孙科选挣扎间,手铐经不住都坏了,
重重摔到地上,昏了过去;妇女李秀梅被铐在单杠上,两腿夹砖,练
“二龙戏珠”,被打得尿了一裤;被铐在水泥柱上的郭惠民老人被打
得屙了一裤……
这场10多个小时的残酷折磨,以孙家的屈服而告终。姚晓红得意
地说:“什么是法,我的话就是法,你们信不信?!”他命令孙家人
跪着写下感谢信:“感谢党和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对我们严格教育
好。”
惨叫声声,哀号盈耳,这些令人毛骨悚然的违法行为出自法官之
手,发生在法院的国徽之下,而且不是一次两次,其他法官是何态度?
在法院里,一位老法官说,他的办公室就在出事的后院,姚晓红
经常把人吊铐在这里,院子里到处是人。
记者:“他们打人你听得到吗?”
法官:“听到了,又哭又喊吵得人办不成公。”
记者:“那你采取什么措施了?”
法官:“我的桌子原来靠窗,声音太大,我就把它搬到里面去了。”
在当地,我们还采访了有关姚晓红的另外两起非法拘禁案,看到
了张不敢再看的照片,受害者张大新被姚晓红等人殴打后,臀部一片
黑紫,不辨原形。
重审判决认为,姚晓红非法拘禁5次15人,并具有殴打情节,贪污
公款16.5万元,拒不认罪,拒不退赃。当然,这仅仅是认定查实的部
分。
关于贪污,运城地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讲了这样一件事。
1994年12月,时任绛县法院办公室主任的姚晓红,安排法院干警
魏文焕、李二宝、许峰同绛县金属材料开发部经理李光水,到河北邯
郸市执行该市铁西物资经销处欠李的贷款。返回后,三位干警将执行
回的3.4万元现金,在姚的办公室里,当面交给姚本人。事后,姚将
此款侵吞。在法庭上,尽管三位干警共同证实姚收了案款,但姚至今
否认。
“你给我钱,我不打条,无论你多少人证明,我就是转脸不认账。”
检察官说。
“人们为什么不让他打收据?”
“他是文盲,不会写字,从不打条。他给人批经费,不会写准支,
每次写的都是‘淮支’。”
我们在绛县街头采访了一些百姓,人们最不明白的是:“领导怎
么会用这样的人?”
“这样的人怎么能当法官!”
在闻喜541医院,我们采访了姚晓红,因患有较重的糖尿病,当时
姚在干警的监护下,保外就医。
当地人说姚脑子好使,很会来事,口齿伶俐,一见之下,果不其
然。姚张口就对媒体称他为三盲院长逐条展开批驳。
“说我是文盲,没有依据,我当法院副院长时,要对人大作个述
职报告,这个报告没有人替我念,怎么能说我是文盲?”
辞海里对文盲下了这样的定义,“不识字或识字极少的人,国家
要求干部应认识两千常用字,阅读通俗书报,能写二三百字的应用短
文,凡未达到这个标准的称为文盲。”
我们拿了本法典,随机指定了一条,让姚晓红来读。出人意料的
是,他基本上读了下来。但当要求他根据口授写封短信时,姚却借口
手臂疼痛,始终没有写。
其实,我们已经在纪检委的卷宗里见到他的文笔了。在一份笔录
里,姚将“以上和我说的一样”写成了“以上可我活的一样。”另一
份笔录,我们猜测他可能想表达“以上意见我不同意”——之所以说
是猜测,是因为其中有三个字,谁也不认识。
关于法盲,姚晓红辩称:“我办的案,填发的89个拘留证,没有
发现一个违法,谈不上法盲。”对此,检察人员这么说:“姚晓红在
法院混了十几年,多少也知道点法律知识,但他的行为体现出不把法
律当回事和不懂法,因此说他是法盲。”
那么,这种素质的人,在副院长的位置上,是怎样给案件把关的
呢?
绛县法院现任院长孙世芳说:“庭长们知道他素质低,他在家的
时候,都不敢让他批判决书,都等他出差后让我或其他院长批,怕有
什么问题姚晓红把不住。但他也有审案的时候,每次他都让人把判决
念给他听,然后提意见,有些关系案,可能就从里面捣了点鬼。”
法官赵竞瑜告诉我们:“姚晓红公开说,你们不是说我没文化办
不了案吗,毛主席也不会造原子弹,可人家叫你们造几个,就造几个!”
姚晓红也断然否认自己是流氓:“说我是流氓,我和哪个女人有
关系?进过什么黄色的地方?”
记者:“流氓仅仅是指这些吗?”
姚才又改口:“他们说我流氓,是所谓用流氓手段打人。”
除此之外,当地人对姚的流氓作派也颇有微辞。有一次,原绛县
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志让,去找姚商量案子,曾亲眼看到了这一幕。姚
晓红的车还没到法院门口,一打喇叭,一帮人赶紧就从楼上跑下来。
开车门的开车门,遮车门的遮车门,拿杯子的拿杯子。进了办公室,
有人端水,有人洗脚,有人按摩。刘志让进门后,只好干坐着,姚晓
红在那里躺着,都没空搭理他。后来,刘检向专案组汇报时气愤地说:
“这样的人怎么能当法官!”
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却步步高升。
姚晓红今年41岁,小学文化。1981年,他被县供销社招了工,后
调至县公安局开车。1983年,在因故被公安局辞退的情况下,被原绛
县法院院长陕振智调入法院开车(现已退休的陕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
分)。
陕振智告诉我们,姚当时只是位司机,开三轮摩托,几个月后成
为小车司机。姚对工作能尽其职。陕认为姚的素质决定了他只配当一
名司机。
但姚晓红并不满足于此。可是,要想当干部,当法官,首先必须
改变自己工人的身份。
1986年,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和省委组织部联合下文,
解决法院内部招工转干的遗留问题。按文件规定,转干人员必须通过
语文、数学、政治三项课目的考试。姚晓红本来是难过这一关的,但
他却通过运城地区中级法院人事科副科长宋有成,虚填了考试成绩
(宋因此而受到处分)。
也许姚晓红的解释才更让人深思:“当时绛县只有两个人参加考
试,两个人怎么组织考试呢?于是省高院就批示让我写份对法院工作
的认识,宋有成就这样给我填了考试成绩。”省高院如此严肃的考试
真的会作如此轻率的批示?宋有成难道看不出那篇文字不是姚的笔迹?
可笑的是,这篇工作认识居然还考出了数学成绩。
姚晓红就这样顺利地转了干。很快,当时的绛县法院院长王忠惠
就将他提拔为办公室副主任,1989年又提拔为办公室主任(王因此被
免职)。接着,这个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给自己弄了张大专文凭,
为自己的仕途铺平了道路。
在运城地区纪检委,我们看到了姚的那张全国法院业余大学大专
毕业证,至今连句话也写不通顺的姚晓红,当时是如何通过21门功课
的考试,而且门门合格呢?纪检委的同志把一封又一封的证明信摆到
了桌上,那是一位又一位替考人员的证明……
就这样,姚居然还曾被评为优秀学员。
姚晓红在当办公室主任期间,曾替司机上山拉料,以至于跌入深
沟。在一些为其宣传的报道中,姚则被树为扶危济困,攻坚克难的好
法官。在这些宣传的推动下,姚被《山西日报》评为1995年全省十大
新闻人物。
然而姚晓红正是在此期间开始大肆贪污,非法拘禁殴打群众的,
办公室主任可以是说他的人生分水岭。
在今天看来,这些报道实在是漏洞百出,在一篇题为《好法警姚
晓红》的报道里,作者称姚“工资不算丰厚亦无其他收入”,但却报
道了这样一件事,姚将一位孤儿领回家,先后拿出6000元资助其立业
成家。姚的妻子亲口告我们,姚月工资325元,她也只有330元,以这
样的收入,做出如此慷慨的资助,那又意味着什么?这些报道还有另
外一个作用,当有人举报姚晓红时,称举报人诬陷姚的报道,立刻就
见诸山西某报的头版。
1995年,姚晓红经过多方活动,获得当时的院长吴金喜的提名
(吴因姚案被撤职),向副院长的宝座迈进。这一次,他要连过三关,
法院内部的民主测评,县组织部门的考核,县人大的表决。
姚晓红说那次民主测评中,有80%的人投了他的票,这些票是如
何来的呢?
法官赵竞瑜说:“人们哪敢不投他的票!他对谁信不过,就把亲
信派到你身边,监视你,他有二十多个人呢。我一看,这哪还有什么
民主?冲这点,我就没投他的票。事后,他处处给我小鞋穿。”
原绛县县委组织部部长吴万喜说,当时组织部的考核主要就是依
据了这份民主测评,没有听到更多别的意见。
姚晓红的提名被送到了县人大。就此,我们采访了现任人大副主
任王定康。
记者:“当时表决姚晓红时,有多少人投了赞成票?”
王定康:“肯定是大多数,共有17人参加。”
记者:“此前人大对他的素质有了解吗?”
王:“没有进行过文化素质的考查,也没有进行过法律知识的考
核。当时就有一个法院的提名和一个简单的介绍,然后大家就分组讨
论,投票表决。”
记者:“1995年法官法已出台,有没有按法官法审查?”
王:“应该依法审查,但当时任命上不够完善,没有审查。”
记者:“也就是说,你们是在会上了解他的,会开了多长时间?”
王:“也就是两三个小时,那一次,一共表决了四个人。”
在人大,我们还问他,当时知不知道百姓在告姚。王的回答是没
有收到过相关举报。然而这一点与《法制日报》记者袁成本的报道不
同:
“1995年春,在绛县人代会期间,一些受残害的群众,偷偷将举
报材料散发到人民代表手中。姚的神经开始紧张起来,他将一辆警车
开到代表驻地,并派许峰等4名法警、3名便衣,在会场内外监视代表
活动,收集情报,并责令法警强行从代表手中收回材料。姚还发出威
胁:找出告状的人,非要他小命不可。”
如果报道属实,那么人大接到举报后怎么会不知道呢?我们决定
去采访原人大主任李晓光。他的妻子说他晚上就能回来,但我们等了
两天,也没等到他。
1995年7月,姚晓红正式被任命为绛县法院副院长。
一人得道,百姓遭殃。在绛县看守所,我们采访了王所长。
记者:“这里什么时候关的人最多?”
王:“姚晓红当办公室主任、副院长时,大概有三四百人。”
记者:“一般什么时候把人关在这里?”
王:“农忙的时候,过年的时候……”
“县委,人大,谁不知道姚晓红的情况?
我一个院长算个啥?”
这样一个法官,谁来约束他?
在姚晓红行为出轨的时候,他的第二任院长王忠惠,第三任院长
吴金喜,完全有约束姚的权力。那么姚是怎样把他们架空的呢?
绛县政法委书记韩延海说:“他对领导的基本手段是又拉又打。
开始采取拉你的手段,把你拉住,如果拉不住呢,我就找你麻烦,让
你服从于我。”
与姚同被判刑的魏文焕,是原绛县法院经二庭的庭长。他这样描
述两任院长:“王忠惠当院长的后三年,经常几个月不来上班,就是
在这段时间,姚晓红一天比一天得势。县上领导没人管,反而闹得揭
发他的人提心吊胆,结果只能不了了之。
好容易盼来了新院长吴金喜,有人就告诉他,说姚这个人不能用。
结果上午揭发姚晓红,吴院长下午就告诉了姚。大家一看,谁敢吭声?
姚晓红先是巴结住吴院长,到后来就把他蹬到一边去了,院长纯粹是
个摆设。事实上,吴院长就是这样过来的。”
专案组的翟北安描述了吴当时的窘境:“绛县法院的同志说,吴
金喜来的时候,姚晓红是办公室主任,利用职权给他办了不少事。人
们说姚晓红在运城给吴金喜盖了幢楼,这件事是否属实,因为不是我
们专案组的工作范围,没有进行深入调查。但吴金喜确实有把柄在人
家手里,到后来姚晓红根本就不把他当回事。吴金喜想回家,姚晓红
都不给他派车,说谁让你上午不打招呼?
“跟我谈话时,吴金喜落泪了,他说‘县委、人大谁不知道姚晓
红的情况?我一个院长算个啥?’我问他为什么姚晓红让往拘留证上
签字就签字?吴说以往还不都是这样的。”
我们去了吴金喜家,参观了那套价值20万元的小二层楼,吴的妻
子说他卖苹果去了,她的丈夫很冤。我又连去三次请她帮忙与吴联系,
她却说吴不知去了哪里,联系不上……
院长是个摆设,那法院的自我监督系统又如何工作呢?绛县法院
李副院长告诉我们,当时虽然设立了纪检书记,但是机构不健全,制
度不落实,也实施不了监督……
法院如此,检察院呢?
绛县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称,他们1998年刚开始就此搞外围调查,
就被地区叫走了。检察院法纪科的人感慨地说:“法纪部门力度不够,
得冲破关系网。尤其对公检法,没有领导指示不敢乱动,不经过领导
指示要挨批的。”
韩廷海,绛县政法委书记。他认为姚是渐变的,手中有了点权,
就想表现自己,想在法院里说了算。“他对一些胡作非为的事不听劝
告,我曾多次和他谈过,在大会上批评过,但都无济于事。他给你来
阳奉阴违。”
记者:“你们有没有想动他的意思?”
韩:“我曾和他谈过,想让他调走。姚晓红今天说高法要他,明
天说临汾调他,但都没有成为现实。”
1996年3月,群众举报姚利用盖房上梁之际,大肆请客收礼达十多
万元。纪检委狄建国书记说:“我派了三个人去,当时交出两张礼单
共800元钱,姚晓红当时破口大骂,把我的人赶了回来。事后我找他谈
话,要没收礼金,罚款1000元,写出书面检查。姚口头答应,回去就
变卦了。后来纪委开会研究,建议人大对他停职检查。”然而当县委
书记、人大主任找姚谈话时,姚马上就转变了态度,躲过一劫。姚晓
红的能耐就这样一天天大了,虽然他是最末一位副院长,但在许多场
合,他公开放言:“来绛县到法院找我,我当得起一半的家。”
“告吧,无非就是让我多认识几个人,
多几个保护我的人。”
姚晓红在绛县法院副院长的位置上坐了三年。这三年上级查了他
三次,他凭什么屡屡有惊无险?
翟北安副检察长说:“姚晓红在当办公室主任时,就开始往法院
里调人,前后调进来二十多个,有些是以司机名义调进来的。这些人
有的是他的亲戚,有的是各级领导的关系。这些人中甚至有长期不上
班,干拿工资的。有的领导没有关系可安排,姚晓红就从案子上拿人
民的利益做交换,就这样他给自己编织了一张关系网。”
韩廷海说:“他是武大郎开店,自己素质低,调来的人也低,这
些人就死心塌地地跟着姚晓红干。”
有了这帮亲信,姚晓红对法院里不听话的干警实行了打服的政策。
干警们常常被罚站,一站就是几个小时。魏文焕说:“人家姚晓红叫
我10点钟到,我不敢差一分钟,稍迟一会儿,姚就抬手打了我两耳光,
人们谁不怕呀。”
然而仍有些法官不惧淫威,秘密举报姚的非法行为。
法官赵竞瑜说:“姚晓红怀疑我告他,就报复我,不给我活儿干,
把我的办公桌都搬走了。他说你无非就是比我多认识几个字,有什么
了不起。你比我小10岁,我当院长当到60岁,我就把你害到50岁。”
法官赵新民也是被姚怀疑的对象,姚对赵不仅进行恐吓,而且指
使他人进行殴打。1997年5月7日,姚指使赵卫、许峰、王海江等干警,
在赵竞瑜家门口对其进行言语威胁和殴打。其后,又驾着警车赶到赵
新民的老家,当着其父母的面将赵带走,并对其进行恐吓殴打,致赵
左眼青肿。赵70多岁的老母因此连气带吓,几天后命赴黄泉。
绛县法院的审判庭,国徽高悬,庄严肃穆,全院大会正在进行。
坐在主席台上的姚晓红居然拍着桌子,口出狂言:“你们中有人在告
我,告吧。谁要能告到焦点访谈,我给他个庭长干干!”
对法院的人尚且如此,对社会上的人就更不客气。县农业局的干
部樊江是告姚最坚决的人,从1997年2月起,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樊走
运城,去太原,上北京到处举报。然而姚很就从太原拿到了举报材料。
随后姚不仅派人四处捉拿樊江,还经常派人对樊家进行查抄监控。白
天,在公安局的大楼上用望远镜观察,半夜则跳墙破门而入。在长达
600多天的日子里,樊家生活在一片恐怖中。
樊的举报惊动了运城地区和山西省的有关部门,这些部门曾三次
派出工作组到绛县对姚进行调查,但均无功而返,其中是何原因?
绛县乡镇企业局的马永生在一份证明材料里这样说:自己与姚是
因其公司的经济官司相识的,一度被姚逼得远赴新疆。1997年10月,
地区纪检委查处姚晓红,姚让马在纪检委找几个关系。马便带姚上太
原,找了山西省纪检委的×××、省计委的×××,姚由此改变了对
马的态度,两人往来甚密。
马称1998年姚被地区纪检委查处时,曾跟姚去过太原一趟。姚那
次找了山西省某法院的两位领导。一人指示地区中院尽快与地纪委联
系,尽快恢复姚的工作;另一人甚至还给地区纪检委书记写了信。
一次又一次的查处,就这样虎头蛇尾,不了了之。姚狂妄地说:
“告吧,无非就是让我多认识几个人,多几个保护我的人。”
不是光捏软柿子,姚晓红也有碰见硬主的时候。他当副院长时,
绛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案件,姚晓红为了维持秩序,将过道中站着的
人赶到门外,其中有一人始终不愿退场,对姚说他是地区中院的。姚
命人将其带到办公室,进行殴打,致其耳膜穿孔,姚甚至还说:“打
的就是你中院的。”
这个被打的人叫崔运太,运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员,是绛
县法院上级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且崔已退休的父亲在中院和地区政法
委曾任重要职务。此事一出,绛县百姓都说姚这下栽了,然而事情的
发展出人意料。当时,在受害人强烈要求下,地区中院迅速派出调查
组调查此事,并依法由检察院以轻伤害罪对姚提起公诉。没过几天,
事情就起了戏剧性的变化。在受害人强烈要求下,地区中院将案件性
质定为自诉案件,使受害人得以迅速撤诉。姚晓红就这样平安无事了。
事后,姚晓红公开对人讲,他和几位干警,共赔给崔运太4.5万
元的巨款。为什么赔这么多?里面还有什么别的动机?不打不相识,
人们说姚由此常到崔家走动。
翟北安副检察长说:“人们向我们反映,姚晓红多次公开讲,我
上头有人,给我说话的人多呢。就是这样一步步的纵容,一步步的包
庇,让他把每一步的险都化成一场虚惊,就这样越陷越深,走入深渊。”
多行不义必自毙,一份新华社的内参将姚晓红的恶行捅至中央,
在江泽民总书记的批示之下,姚案方得以查处。
1999年1月16日,中纪委冷德森同志亲率调查组进驻绛县。次日,
决定对姚采取措施。此间24小时内,姚家共接到200多个电话,姚闻风
而逃。他家保险柜门敞开着,上面还插着钥匙。神通广大的姚当下就
知道了江总书记在内参上作了批示,带着荣誉证、新闻吹捧文章和6箱
补酒上京去找补救办法。直至两天后,在山西警方的大力追捕下,在
高平落网。
陪姚一起驾车出逃的还有他的朋友马永生,他这样描述姚出逃时
的情景:“我到他家时,姚对我说刚才闻喜法院院长吴金喜给我打了
个电话,说地纪检委马上要宣布停他的职。看来这次来头不小,听说
绝不会放过我。”
姚就拿了点钱,与马连换三个车,当夜进京。途中,接到县政法
委领导×××的电话:“听说开会已经决定,要开除你的党籍,撤销
职务。”此后,吴金喜再次打电话告诉姚晓红,这次来查的主要是关
于非法拘禁。
姚在北京,找了国务院某局的×××,对方答应尽快把材料转到
中央首长秘书的手里。姚还找了人民日报社和新华社的记者,没有什
么结果,又转头南下,直至被捕。
在我们对姚的采访中,他始终以“人民功臣”自居,拒绝承认一
切罪行,认为自己不过是受人陷害而己。
“我离开北京时,给家里打了个电话,老婆说检察院正在抄家哩。”
姚晓红说。
“你家被抄了,你去郑州干什么?”记者问。
“去郑州看看人家刘少奇是怎么死的,然后坐监狱,心里也平衡
了。”
“你说你是无辜的,抄了你的家,那你为什么不跟他们交涉一下?”
“我,我回来以后跟他们交涉。”姚晓红脸上突然间冒出许多汗,
又是擦汗又是喝水,采访中断了好几分钟。
“姚晓红的上层建筑为什么不追究……”
关于姚晓红案件,运城地委纪检书记刘合心说:
“这件事情对我们来说教训是深刻的,严重影响了我们政法干部
队伍的形象。我们队伍的主流和本质是好的,少数害群之马的出现,
说明存在着司法腐败的问题,今后我们要加强队伍建设,现已追究了
三任院长的责任。
“在查处中,姚使用了反侦察手段,对办案人员威胁恫吓,但我
们还是顶着压力查处了22人。”
关于姚案,当时我们还听到了另外的声音
被处分的第一任院长陕振智心有不服:“那些把他抬到副院长位
置上的人为什么不处理?那些决定他成为副院长的人为什么不处理?”
被判刑的魏文焕更是激动得大喊:“姚晓红的上层建筑为什么不
追究,逃跑前的200多个电话为什么不追究,县人大、政法委、县委、
地委那些纵容他的人为什么没事?全县人不服,我不服!”
翟北安动情地描述了百姓对铲除司法腐败的决心:“我们一到绛
县,老百姓就成群结队地来,每天几十个人,持续了一个多月。进门
咕咚就跪在地上痛哭流涕。当我们开大会宣布查处姚晓红时,会场外
面放起了鞭炮,绛县法院的法官们握着我们的手,说获得了二次解放。
那时候,我感到肩上担负着人民的责任。”
姚晓红的落网,使举报人樊江结束了流浪生活。采访时他站在家
门口,手指着院门。
“1999年春节时,绛县百姓的鞭炮放得比平时都多,我当然是特
别高兴,就自编自写了副大大的对联。”
那副朱底金字的对联,已经残破褪色,但仍能看出主人当时的喜
悦。樊江用手指着念:“上联是:中条山下春雷起,下联是:朝阳台
上清风扬。”他的手向上移,最后停在横批上,那四个字是:苍天有
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