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儿童福利院始建于1882年(清朝光绪八年)。前身系天津广仁堂幼儿慈善所。解放后,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接收了广仁堂等多家儿童慈善机构。成立了第一、第二育幼院。1955年合并为天津市儿童教养院。1960年改名为天津市儿童福利院。
天津市儿童福利院隶属于市民政局收养孤残弃婴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现占地73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15平方米。解放后,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福利院已成为天津市对外窗口单位,是天津市市一级福利院,市精神文明单位。
党的改革、开放的春风,使儿童福利院出现新的生机,实现“封闭型—开放型、供养型—供养康复型、福利型—福利经营型”的“三个转变”。构建了养护、医疗、康复、教育为一体的模式,形成了四个一线科室:婴幼部为保育院管理模式;康复部以康复生活训练为主;教学部以寄宿学校管理模式;医疗部以医院化管理模式。于1988年成立了天津市孤残儿童康复中心。除为在院孤残儿童提供医疗外,也为社区服务,开展科研课题,体现资源共享使残疾儿童最大限度地恢复功能,提高生存质量,健康成长。
为打破单一的国家包办的体制,开展国内领养、助养和涉外领养。接受社会监督,开辟志愿者服务基地,接待国内外组织和友人来访,接受国际和社会各界捐赠造福于孤残儿童。
儿童福利院全体职工坚持“一切为了孩子”的办院宗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孤残儿童创造更美好的明天。
我们热情欢迎,恳请社会各界、海外侨胞、国际组织和友人的资助与合作。
天津市儿童福利院、天津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愿与您一起为天津市残疾儿童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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